厦门:中考实验考查不合格不能上普高
今年中考,物理、化学、生物科实验考查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昨天,厦门市招生考试中心出台了2008年中考理(物理)化(化学)生(生物)实验考查方案,确定今年中考实验考查时间为4月12日、13日两天。
分设计、操作两个阶段
根据方案,实验考查将对考生实验操作技能和探究活动的基本要求进行考查,分为实验方案设计、实验操作两个阶段进行。成绩评定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两个阶段均合格者,最终的评定为合格;两个阶段中有一个阶段不合格者,最终的评定为不合格。
每科先公布六个考查题目
3月11日前,厦门市教科院公布理化生三科各六个考查题目及其评价原则,由考生在老师的指导下设计实验方案。4月7日前,厦门市教科院将从每科六个题目中抽取三个考题,考生在老师指导下进一步优化实验设计方案。考查前20分钟,考生从相应科目三个题目中随机抽取一题进行考查。市、区巡视组将在考试过程中加强巡查。
考查方案要求,实验设计阶段,由各校任课老师布置指导,并有计划开放实验室供学生尝试和调整自己的设计方案。4月5日前,考生须将定稿的方案上交学校报名点(社会报名点的考生可于考查之前直接上交考点,由考点登记后将后三个题目返还考生),4月7日三个题目公布后,学校应将各科的三个题目设计方案交还学生做进一步优化。
实验操作每场20分钟
在实验操作阶段:每场20分钟,其中15分钟为考生实验操作时间,5分钟为监考教师评定等级、浏览下一场考生实验设计方案和实验员教师准备下一场器材药品。每个考场至少要有两位监考教师,每位教师最多监考6名考生。考生除自己的设计方案和必备文具用品外,不得携带任何其他物品。考查过程中考生须在指定位置(单人单桌)独立完成操作过程,监考教师不得做任何暗示和指导。考生操作完成后,监考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验设计方案和操作表现,当场综合评定等级(合格或不合格),并按要求填写于中考实验考查记录表中。
补考办法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