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课程目标及实施建议
    《语文标准》关于写作的总目标是:“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述自己的意思。能根据日常生活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在阶段目标部分,第一学段称为写话,第二、三学段都称为习作,到第四段才称为写作。这里没有什么深意,无非是为了体现降低小学阶段的写作难度而已。古人有一种很好的写作理念,认为写作应该从写“放胆文”起步,逐渐过渡到写“小心文”。即在学习写作的初始阶段,不必强调种种规矩,应让孩子放胆去写,就像初学走路的婴儿,首先是让他有迈开步子自己走路的勇气,这时候什么走路和规矩和技巧对他来说毫无用处。因此,在低年级不必过于强调口头表达与书面表达的差异,应鼓励学生把心中所想、口中要说的话用文字写下来,消解写作的神秘感,让学生处于一种放松的状态,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我手写我口”。我们认为,在低年级,学生即便没有“作文”的意识也不要紧,要紧的是让学生敢于写。强调这一点,在中小学生普遍存在的写作恐惧心理的今天,更具有现实意义。一、 注重激发写作兴趣和自信心,养成写作的良好习惯。
写作初始阶段目标的设定,特别强调情感态度方面的因素,把重点放在培养写作的兴趣和自信,让孩子愿意写作、热爱写作,变“要我写”为“我要写”。第一学段的相关表述是“对写话有兴趣”,第二学段的相关表述是“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到第三学段,才过渡到要求具有初步写作意识即“懂得写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与人交流”,第四学段则提出“写作时考虑不同的目的和对象”,要求具有比较自觉的写作目的。同时,写作的兴趣和自信,作为一种内驱力,还来源于在写作的合作与交流中所产生的成就感,而这一点是过去被忽略的,《语文标准》对此有意作了强化,在不同学段分别提出“愿意将自己的习作读给别人听,与他们分享习作的快乐”,“能与他人交流写作心得,互相评改作文,以分享感受,沟通见解”等要求。
尽人皆知,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兴趣是最好的内驱力。我国老一辈的语文教育家,对于激发学生写作兴趣和动机,有过大量精彩的论述。例如,认为作文“最好是令学生自己出题目”,教师命题的首要条件是“要能引起学生的兴味”。主张对学生作文的内容和形式不加限制,顺乎自然,让学生写自己平时喜欢写的东西,这样,学生当然会乐于去写。当学生把作文看成是一种需要,那么他们作文的长进还有什么疑问吗?近十几年来,有一些作文教学实验,例如,北京景山学校的定“放胆文”实验,高原等老师的“观察——分析——表达”三级作文训练实验,以及去年开始的深圳市南山区、青岛市和成都市郫县等地区根据《语文标准》实施的作文教改实验,都注重激发学生写作的兴趣和动机,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日本,认为作文教学有三个重要方面:“有写作动机”、“有东西可写”、“能够写出来”。其中,第二个重要方面“有东西可写”与第一个重要方面“有写作动机”密切联系。没有写作动机,不想写,就不会积极搜集材料,就不会有东西可写。如果第一、第二个重要方面解决不了,那么第三个重要方面“能够写出来”就无从谈起。可见,“写作动机”是关键。美国、前苏联的一些心理学家认为,儿童有表现自己的欲望。美国教育家唐纳·格雷夫提出,随处乱涂乱画,是儿童使用符号能力的表现。美国《国家艺术教育标准》中,各门艺术教育都以创作为主线。前苏联的一些心理学家认为少年时期是言语发展的最佳年龄期,应该激发学生表达自己的动机和兴趣,发展他们的言语功能。
目前,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下,一些学生为应试而作文,被束缚了手脚,写作动机不纯,写作兴趣全无,把写作视为畏途。这种局面,必须迅速改变。
《语文标准》还注重学生养成良好的写作习惯,例如对书写、行款、标点,对作文的修改,都有一些常规要求。应该指导学生遵照要求不间断地进行练习,直至形成牢固的行为习惯。
二、 注重发展个性,培养创新精神
《语文标准》除了在情感态度方面作以上指导外,对写作能力的培养还有一些重要构想。
1.《语文标准》贯彻了这样的思想:只有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写作空间,减少对写作的束缚,才能实现个性化的写作,使学生表达出自己的主观感受。如在第二学段提出“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在第三学段提出“珍视个人的独特感受”,第四学段提出“写作要感情真挚,力求表达自己对自然、社会、人生的独特感受和真切体验”,这相对于过去大纲仅“能把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像写出来”、“感情真实、内容具体、中心明确”等笼统提法,其重在从学生的生活视野和感性经验中取题立意、引发真情实感,以求得写作的个性化和独特的导向更为鲜明突出。
老一辈的语文教育家早就说过,作文“要写出诚实的、自己的话”。具体地说,“假如有所表白,这当是有关于人间事情的,则必须合于事理的真际,切乎生活的实说;假如有所感兴,这当是不倾吐不快的,则必须是本于内心和郁积,发乎情性的自然。这种要求可以称为‘求诚’”。他们还说,作文“最重要的原则”是“有话必说,无话不说,说须心口如一,不能说谎”。
对于学生来说,写作是他们精神生活的一部分。他们在作文中创造并表述真善美,鞭挞假恶丑。他们也在作文中不断地审视自己,校正自己精神的航天向,使自己的精神健康发展。作文是学生的精神家园,是自己人生的“史记”。因此,在作文中说真话,抒真情,是学习做真人的一种历练。
由于不良学风、文风的影响,作文说假话早已成风。1998年某省的高考作文试卷,据抽样调查,竟然有不少作文出现在“父母双亡”的“考验”下“战胜脆弱”的假话,以至引起全社会的震惊和批评。作文说假话,在古代是不足为怪的。我国古代训练人写八股文,就要求不说自己的话,要“代圣人立言”。这种八股文的“假大空”的鼻祖。封建社会的这种作文训练,所培养的只是“学舌很巧妙的‘人形鹦鹉’”,“或大或小的官吏”以及“教读为生的儒学生员”。而现在,如果对作文说假话的现象熟视无睹,那么我们将会重蹈封建八股文教育之覆辙,不仅使学生养成假话连篇的不良文风,而且会造成学生“作文是一套,心里是一套”的双重人格,这与培养具有高尚品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人才的目标,岂不是南辕北辙?强调写真情实感,极有利于克服学生中普遍存在的作文“假大空”的毛病。说得重一点,这种毛病不是一个作文的问题,而实质上是对青少年人格的扭曲,对其个性的健康发展是极为有害的。
当然,这不等于说,学生在作文中所说的话,只要是真的就行,不需要正确引导了。据报载,去年某县初一学生作文统考,题目是“20年后的我”。近千人中,除了少数学生选择当教师等职业外,绝大多数学生选择当县长、市长、经理、老板,为的是“自己拥有高档小汽车,住高级别墅,把父母接到城里好好享受,把兄弟姐妹的工作安排好等等。这些学生确是说了心里话,这些话是过去人们羞于启齿的,现在他们公然堂而皇之地说出来了。但对这样的心里话,能不注意引导吗?这个例子生动地儆戒我们,要密切注意学生作文的价值取向问题,对此万万不可掉以轻心。有人过于强调写作要完全按照事物的本来面貌,作如实的反映,却忽视了“情动于中”方能“形于言”,没有个人的主观感受就谈不上写作的个性化;也有人片面地强调写作就是自我表现,事实上切断了自我和生活的联系,这两种倾向都有其片面性。
2.《语文标准》特别重视鼓励自由表达,放开种种束缚,在写作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语文标准》关于写作的基本理念是:“写作是运用书面语言进行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进行创造性表述的过程。”过去的各个大纲关于写作教学,提出了选择表达方式、安排详略、条理清楚等技术要求,在初学者写作时往往过多强调这些写作规范,反而冲淡了有创意地表达这一根本性要求。本着“我手写我口”的精神,《语文标准》在第一学段的目标中提出“写自己想说的话”,第二学段提出“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像”,就隐含着自由表达的意思。需要指出的是,有创意不等于胡思乱想,其前提是生活本身的丰富性,以及观察的多角度,所以第三、四学段的目标中提出“养成留心观察周围事物的习惯,有意识地丰富自己的见闻”,“多角度地观察生活,发现生活的丰富多彩,捕捉事物的特征,力求有创意地表达。”
不造假,是对作文的起码要求;写出个性,有创意,才是作文的关键所在。对这一点,在国际上已达成共识。1996年,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的报告《教育——财富蕴藏其中》指出:“教育的任务是毫无例外地使所有人的创造才能、创造潜能都能结出丰硕的果实,这一目标比其他所有的目标都重要。”
然而,由于应试教育的影响,学生的作文大都已变成了与个性、心灵毫不相干的东西,至于创意根本谈不上。为了得高分,不愿抒发自己的情感,惟恐它是不那么高尚的;为了得高分,不愿表达自己的思想,惟恐它是肤浅的,为了得高分,不愿用自己的语言,惟恐它太幼稚、不深刻。于是作文中充塞着伪圣化的情感、功利化的思想和成人化的语言,惟独丧失了学生自己。
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为学生的自主写作提供有利的条件和广阔的空间。减少对学生写作的束缚,鼓励自由表达和有创意地表达。提倡自主命题,少写命题作文。
3.《语文标准》还强调,作文要“运用联想和想像”,要“写想像中的事物”要写“想像作文”。
当前,社会上批评学生作文模式化严重,连说假话,也是异口同声,千人一腔。这种例子比比皆是,举不胜举。而造成这种情况,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们的学生缺少想像力,特别缺少创造想像力。
想像是在头脑中改造旧表象、创造新形象的过程。当展开想像时,记忆中的表象由模糊变为清晰,由单薄变为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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