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创造与创造力开发
【内容提要】创造是智力与非智力因素、显意识与潜意识、形象与逻辑思维、求异与求同思维、直觉与分析思维等复杂的心理整合过程,是左脑与右脑两半球的沟通,是元认知监控的过程;个体的创造力与能力、兴趣、态度、动机、习惯、信念、价值观、知识、技能、认知风格与环境等一系列因素有关。因此,创造力的培养与开发可以围绕这些因素展开,由此提出了相应的策略。【摘 要 题】理论探讨
一、引言
创造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基本特性和标志之一。培养、开发创造力的重要意义和最终目的在于使人类创造力的发展从自发走向自觉,从而尽可能挖掘出人类的创造潜力,造福人类。随着现代社会科学技术与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科技人才创造力的培养与开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开发人的创造力,培养大批出类拔萃、思维敏捷、勇于创造的人,已经成为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性问题。1999年6月13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提出: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经济已初见端倪,国力竞争日趋激烈。而教育在综合国力的形成中处于基础地位,国力的强弱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各类人才的质量和数量,这对中国培养和造就21世纪的一代新人提出了迫切的要求。有鉴于此,必须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该《决定》中,除对学校教育明确提出了要培养学生“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坚韧不拔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竞争意识、合作精神”等核心技能与素质要求之外,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放到了非常重要的位置。在这种大背景下,本文就创造的性质与创造力的培养问题作了简要讨论。
二、创造是一种复杂的心理整合
(一)创造是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的结晶
智力是人们在认识客观事物的过程中所形成的认知方面的稳定心理特点的综合,它与创造力的关系,研究结果并不完全一致。如有的发现创造力与智力不相关,有的则发现有高相关;有的发现创造力高者智力未必高,或智力高者创造力未必高;有的发现智力低则创造力必低;还有的发现创造力与智力的相关高低随着测量性质的变化而变化。这些结果表明,智力与创造力的关系是十分复杂的。智力高的人虽然可能比智力低的人更有创造性,但高的智力并不是创造力的充分必要条件。虽然创造力高的人一般也有高的智力水平,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并非如此[1],很多智力水平高的人也没有不同寻常的创造力。高的智力水平可能在某种程度上促进创造力,但却并不能保证总是如此[2]。
非智力因素则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的角度说,凡是智力因素以外的一切心理因素,甚至于道德品质都是非智力因素;从狭义的角度看,常常只把动机、兴趣、情感、意志、性格五个心理因素包括在非智力因素之内。如果说智力因素是保证人们有效地进行认知活动的稳固的心理特点的综合,那么非智力因素则是保证人们成功地进行种种活动的心理条件的总和。许多研究表明,创造力与某些非智力因素是高相关的。创造力高的人常常具有一定的个性特征,如独立性强、自信、常常被复杂性所吸引、富有责任感、感情丰富、有决心、勤奋、富于想象、依赖性小、幽默、爱自行学习、愿意尝试困难工作、好冒险、有强烈的好奇心、能自我观察、有高度的独特反应、兴趣广泛、爱好沉思、不盲从,等等[3~6];而胆怯、过分的自我批评、懒惰、从众、狭隘、刻板、骄傲等许多消极个性因素则不利于创造力的发展。显然,取得卓越成就所要求的不仅是较高的智力,更重要的是非智力因素。
个体的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的发展,总是紧密联系、互相制约的。它们都以人的创造实践为基础,并在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智力因素可以促进非智力因素的发展,例如观察力发展中敏锐性的提高,思维力发展中探索性的培养,想象力发展中独特性与灵活性的增强等等。反之,非智力因素也可以促进智力活动过程,它可以强化创造意识,激发创造热情,排除种种干扰,稳定情绪,从而为智力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动力,为智力因素的发展创造条件。事实上,一切具有高度创造力的杰出人才,他们的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都得到高水平的和谐发展。因素可以说,创造是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的结晶。
(二)创造是显意识和潜意识的交融
精神分析学派认为,人所意识到的仅仅是人的整个精神活动中位于心理表层的一个很小的部分,即显意识,而人的大部分精神活动则存在于心理的深层,往往意识不到,属于潜意识范畴。显意识是主体能够清楚地意识到的、有目的、能控制的意识;潜意识则是主体自身意识不到并不能加以控制的意识,它包括各种各样的先天的本能和后天的长期积累起来的储存在头脑中的知识经验。
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创造是显意识和潜意识高度统一的产物。在人类整个创造活动中,总是有目的在支配着,创造的机遇总是光临那些有准备的头脑。因此,整个创造过程都由意识控制着。但是,在创造过程中,创造者长期的学习、经验的积累、环境的影响以及对创造的强烈追求和思考,虽然没有形成直接的可以明确显示出来的结果,可它确实也会在心理深处潜意识地累积起来,积淀为创造的某种基础。可以说,在创造活动还在进行而无明确结果时,在创造的苦思冥想尚未获得某种启示而豁然顿悟之前,确实存在着一种“潜意识”状态。在一定条件下,当创造成果出现时,这种潜意识状态就过渡到显意识了。可见创造是显意识与潜意识的交融过程。
潜意识是人类重要的信息库,人的绝大部分信息,就以这种形式深藏在潜意识的汪洋大海里。人们可以在潜意识水平上处理并理解所见到的现象,潜意识能阻碍来自客观的大多数刺激,而让少数经过选择的刺激信息进入潜意识思维过程。在显意识思维过程中不能组合加工的信息,能在潜意识思维过程中加工形成结合块。由于潜意识不像显意识那样遵循着正常的逻辑轨道,它不受人的知识经验、习惯定势的影响,可以不断地、无规则地流动、跳跃、弥漫、渗透,自由地、广泛地进行联系,而这种联系往往别出心裁,具有创造性。在创造史上由于梦幻状态中的潜意识活动而产生创造性灵感的事例是很多的。有些人在梦中之所以能产生灵感并作出创造,是由于做梦的时候,不像清醒状态那样按通常的逻辑程序思想,这就为创造者提供了思想自由驰骋的机会。在梦中,储存在大脑中的各种信息,不受自觉意识的制约,自由地组合成各种形象,其中也许绝大多数是荒唐的,但有极少数也可能是打破了常规逻辑程序、具独创性的新的形象和信息组合,给人以有益的创造性启示。梦幻中之所以能带来创造性灵感,也是显意识与潜意识交互作用的结果。
(三)创造是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的互补
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知是从感知开始的。对客观事物的各个部分和个别属性的感觉综合在一起,就在人们的头脑中形成了对该事物的知觉,使人获得关于该事物整体性的认识。关于客观事物整体形象的知觉保留在人脑的记忆中,就形成了关于事物形象的表象。由个别事物的表象上升为一般性表象,形成概念。这里的一般性表象,即是该概念在人脑中的意象。从感知到表象、意象,是人们认识客观事物不可超越的感性阶段。在感性认知基础上,借助于抽象概括,将对具体事物的感性的表象上升为意象,将记忆中的形象的表象作为思维材料,以联想和想象的形式对其进行再现、分解和组合,创造出新形象的思维过程与方法,就是所谓的形象思维。形象思维在创造中有重要作用,它的主要形式是想象和联想。任何创造都离不开想象。人们凭借想象的作用,可以在头脑中“预见到”尚未产生的事物,可以进行各种文艺创作、技术革新、科学发明等创造性活动。联想作为一种形象思维方法,也是创造活动所不可缺少的。联想能使得尚未认识的事物与已经认识了的事物相联系,从而借鉴已知事物的有关知识来认识未知的事物。在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活动中,人们的创造性思维有时表现为这样一种序列,即联想、类比、再造或创造性想象,最终建立起某种认识模型或发明新产品、新技术。
尽管直觉思维、形象思维都是人们从事创造发明的思维形式和方法,但是它们本身也离不开逻辑思维的辅助和准备。所以,逻辑思维和创造发明息息相关,没有逻辑思维能力的人是难以获得创造成果的;完全脱离逻辑思维仅凭“灵感”或形象思维而获得科学发现或创造发明的情况更为罕见。
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就思维的过程来说,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是不能截然分开的。没有一种形象思维中无逻辑思维,也没有一种逻辑思维中无形象思维。人们的思维中常常是既有知觉、表象的参与,也有概念的参与。在思维过程中往往是用词语支配知觉和表象,同时又用知觉和表象来检验词语。总之,一切创造都离不开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的互补效应。
(四)创造是求异思维和求同思维的统一
创造力研究中广为使用的求异思维和求同思维是美国心理学家吉尔福特在“智力结构的三维模式”中明确提出并予以界定的两种思维方式。求异思维是指从已知信息中产生大量变化的、独特的新信息的一种沿不同方向、从多方面、在不同范围、不因循传统和常规的思维方式。求同思维是指从已知信息中产生逻辑结论,从现成资料中寻求正确答案的一种有方向、有范围、有条理的思维方式。
求异思维具有三个重要特征:流畅性、灵活性、独创性。显然,求异思维的这些特征同时也是创造性思维的主要内容。它在创造活动中往往使人们摆脱习惯性思维的束缚,产生大量新奇独特的创造性设想,在创造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求同思维在创造过程中也是不可缺少的。实际上求异思维和求同思维之间有着极密切的关联,创造过程是求异思维和求同思维的整合过程,是两者高度协调的结果,是求异——求同——再求异——再求同循环往复的过程,随着这一过程的发展,思维层层深入,副近目标,最终新的思维脱颖而出。所以说,创造力是求异思维和求同思维高度统一的产物。
(五)创造是直觉思维和分析思维的有机结合
直觉思维是指人脑基于有限的数据和事实,调动一切已有知识经验,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性联系作出迅速的识别、敏税的洞察、直接的理解和整体的判断的思维过程;直觉思维没有经过明显的中间推理过程,就直接提出结论,它进行的模式是跳跃式的;在进行过程中,主体不能用言语将该过程和得出结论的原因清楚地表述出来。而分析思维则是指遵循严密的逻辑规则,通过逐步推理得到符合逻辑的正确答案或结论的思维方式;它进行的模式是阶梯式的,步骤明确,包含着一系列严密、连续的归纳或演绎过程;在其进行过程中,主体能充分地意识到过程所包含的知识与运算,并能用言语将该过程和得出结论的原因清楚地表述出来。
直觉思维有两种形式,即直觉判断和顿悟(或灵感)。直觉判断是一种自觉的思维形式,也可说是逻辑判断的一种超常形式。农夫识牛、骑手相马、大夫望色诊病等,都有直觉判断的因素在内。顿悟或灵感则表现为自觉思维过程的中断,是在主体苦苦思考某个问题而理不出头绪,一时间不知所措,将问题暂放一边时却突然开窍,使问题获得解决的超常思维形式。
大量的事实表明,在创造活动中,直觉思维在确定研究方向、选择有前途的研究课题、识别有希望的线索、预见事物的发展过程和研究工作的可能结果、提出假设、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领悟机遇的价值、在缺乏可供推理的事实时决定行动方案、在未获得决定性佐证时提出对新发现的看法等方面,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与分析思维相比,具有以下显著的特征:一是非逻辑性。直觉思维没有明确的逻辑规则,也不经过严密的推理,因而具有非逻辑性。二是直接性。直觉思维总是以跳跃的方式,径直指向最后结论,似乎不存在中间的推导过程。三是自动性。直觉思维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无需主体有意识地作出努力。四是快速性。由于直觉思维以直接、自动化的方式进行,或其判断过程之短,短得好似闪电;或其不用推理就可得出结论,因而具有快速的特点。五是个体性。直觉思维的主体对思维过程的各种运算、心理活动没有清晰的意识、无法向他人说明,带有很大的个体性。六是坚信感。直觉思维主体在主观上对结论(无论实际上正确与否)具有一种坚信感。七是或然性。由直觉思维得出的结论可能正确,也可能错误,具有或然性,需要逻辑或实践加以检验。
创造常常是在直觉思维和分析思维的密切配合、协同活动下进行的。一方面,是因为直觉思维与分析思维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直觉思维是在积累知识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和进行的,丰富的知识经验,有助于人们触类旁通,形成深邃的直觉。而绝大多数知识经验都是人们以前分析思维活动的结果,所以直觉思维是不可能脱离开分析思维的。直觉思维的运用,与人们对各种实践方法和分析思维方法的运用是否已达到相当熟练的程度有关。当人们对分析思维方法的运用已十分娴熟时,遇到问题几乎无需再作有意识的选择,就能随机应变、自然而然地采用适宜的、省去许多中间环节、步骤而迅速地得出结论。直觉思维实际上是分析思维的高度压缩、简化、自动化或内化。因此,直觉思维虽然具有非逻辑性的特点,但在本质上却是一种理性的认识形式。另一方面,直觉思维和分析思维既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在创造活动过程中,两种思维必须取长补短。创造就是直觉思维和分析思维有机结合、协同活动的结果。
(六)创造是左脑和右脑两半球的沟通
人脑左右两半球在功能上是高度分化的。左半球主要是处理言语,进行抽象逻辑思维、集中思维、分析思维的中枢;它主管着人们的说话、阅读、书写、计算、排列、分类、言语回忆和时间感觉,具有连续性、有序性、分析性等功能;其操作是串行的、继时的信息处理,是收敛性的因果式的思考方式,循序渐进,合乎逻辑。而右半球则主要是处理表象,进行具体形象思维、求异思维、直觉思维的中枢;它主管着人们的视知觉、复杂知觉模型再认、形象记忆、认识空间关系、识别几何图形、做梦、理解隐喻、发现隐蔽关系、模仿、音乐、节奏、舞蹈以及态度、情感等,具有非连续性、弥漫性、整体性等功能;其操作是并行的、空间的信息处理,是发散性的非因果式的思考方式。沟通两半球的机制则是胼胝体。胼胝体是由两亿条左右神经组成的“束”,大脑皮层的每一部位都有神经纤维进入胼胝体,以每秒40亿个神经冲动的速度在两半球之间传递信息。这就使得两半球总是息息相通、高度统一协调,构成了一个统一的控制系统。创造活动正是在这个统一的控制系统的基础上实现的。斯佩里的研究表明,胼胝体“缺失”,会阻碍人脑右半球中专门化的非言语和空间定位的正常能力,同时左半球的言语和意志活动能力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斯佩里认为,左右两半球处于“共生”的整体之中,在正常状态下,它们紧密结合如同是一个单位进行工作,而不是一个开动着,另一个闲置着。大量的研究也表明,两半球在功能上不仅有分工,而且还有一定的互补能力,它们在一些具体功能上虽然存在主次之分,但都是相对而言的,而不是一种“全或无”的关系;它们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密切配合。比如言语功能,在词意和连续性方面依赖于左脑,但其声调还需要由右脑来控制。因此,左右脑就好比是个不同类型的信息加工、控制系统,两半球间存在着密切的相辅相成、协调统一的工作关系。正是由于有胼胝体沟通左右两半球的这一联结功能,才会有大脑两半球的协同合作,才会形成既具有抽象的性质,又具有形象的特征的“顿悟”或“灵感”,才能保证人类创造得以成功。创造活动离不开左右脑两半球的沟通,它是大脑左右两半球的整体功能,是整个大脑的整合作用。
(七)创造是元认知监控的过程
元认知是由美国心理学家弗拉维尔于1976年首次提出的一个概念[7]。元认知是个体关于自身认知过程和结果的知识,以及对这种认知过程的积极监控和随之发生的调节。具体地说,它包括元认知知识、元认知体验和元认知监控三个方面。因此,元认知过程实际上是指导、调节人们的认知活动,选择有效认知策略的控制、执行过程。其实质是个体对其认知活动的自我意识与自我调控。
通过自我意识系统的监控,人们可以控制调节自己的思维和行动。元认知过程就是对认知活动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调节,它表现在主体根据活动的要求,选择适宜的解决问题的策略,监控认知活动进程,不断取得和分析反馈信息,及时地调节自己的认知过程,坚持或更换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手段。在这里,主体主动地进行自我反馈是非常重要的,它使主体及时发现认知活动进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作出相应调节,从而减少了认知活动的盲目性、冲动性,提高了认知活动的效率和成功的可能性。老子曾说过:“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这句话精辟地说明了认知活动中自我意识、自我监控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和地位。
如前所说,创造是智力与非智力因素、显意识与潜意识、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求异思维与求同思维、直觉思维与分析思维的综合效应。那么,在实际的创造活动过程中,这些因素是如何有机结合起来的呢?这需要创造主体在创造性思维过程中,对各种思维形式的活动过程进行监控和调节,以期达到最佳效果。可见,创造活动过程的顺利进行,离不开元认知的调控。大量发现、发明的创造事实表明,创造成果的产生通常是由于采纳和使用了某些思维方式直接导致,而采纳和使用这些思维方式显然是创造主体元认知监控的结果。所以,元认知监控是创造性思维的核心。
总之,创造就是产生新颖、独特、有社会价值的产品的过程,它是一种复杂的心理整合过程。
三、创造力的培养与开发
许多学者都相信,创造力是可以通过训练加以提高的。例如,阿默伯尔认为,任何具有正常认知能力的人都可以合理地期望他们在某些领域的某些方面做出创造性的成果[3]。帕金斯也认为,有关创造力的理论支持创造性思维可以培养的假设[8]。创造力与许多变量,如兴趣、态度、动机、习惯、信念、价值观、一般智慧能力、知识、技能、能力、认知风格和环境等有关,在个体创造力的发展过程中这些因素都扮演着一定的角色。因此,可以围绕这些因素来培养和开发学生的创造力[9-10]。
(一)帮助学生树立创造的目标与意图,强化其内在动机
有证据表明,在有目标的条件下,即使不指导学生如何做,他们的行为有时也会比无目标时更具有创造性[11]。而一个人对开发自身创造潜能的深层而持续的目标与意图,在创造力开发中具有重要意义。许多学者也认为,动机在创造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3]。有创造力的科学家与艺术家对待自己的工作常常充满激情。持续不断的、艰苦卓绝的努力常常是取得突破性创造发明的一个前提。一个强烈希望自己有所发明创造的人,往往更可能获得发明创造的成果。缺乏强烈动机的人,他的创造力则难以得到充分的发挥,因为他们不可能持续进行创造发明所需要的艰苦工作。
虽然动机对创造力具有重要影响,但是动机有内在动机与外在动机之分,这二种类型的动机对创造力的影响是不同的。研究表明,和外在动机相比,内在动机对创造力的影响更为重要。内在动机一般是出于对任务本身的兴趣,而外在动机则常常是出于对外部奖励的兴趣。较之外在动机,内在动机对创造力发挥具有更大的影响。
(二)帮助学生掌握核心技能和专业知识,加强有利于创造的思维方式训练
近年来出现的有关创造力的一些新的、综合的理论则倾向于认为,创造力是许多因素,如个体特征以及社会、文化和环境等相互作用的结果。这不仅是因为不同人展示创造力的方式是不同的,而且决定创造力的个体特征因素和环境因素对不同的人也是不同的。例如阿默伯尔认为,创造力是由内在动机、专业知识和能力,以及与创造有关的技能构成的综合体[3]。还有的学者则用另一种系统化的方法来研究创造力,认为创造力是个体、专业领域(domain)和场(field)三者相互作用的结果[12]。个体从某个专业领域中获得信息并通过认知加工、个体特征和动机对它进行改造与扩展。而由控制或影响一个专业领域的人所组成的场,则对新思想进行评价与选择。专业领域这个文化建构的符号系统,则担负着为其他个体或未来一代保存和传递创造产品的功能。
在教育过程中强调基本技能的培养有助于促进学生创造力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以来,为使教育与培训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很多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教育改革计划。在这些计划中,培养学生的“核心技能(core skills)”(注:在一些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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