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广泛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宣传,加强对学校、车站、娱乐场所、农贸市场、旅馆、饭店等人流集中单位和场所的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大力开展以防病为中心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普及防病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预防保健意识和能力,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改善环境卫生状况。
4、应急处理与病人救治进入战时状态
(1)镇疾病预防控制站进入现场应急处置战时状态,积极指导医疗机构、重要交通部位等有关单位和地方开展疫情监测,及时报告医疗机构发热皮疹病人的就诊、医学观察以及交通部位检疫等情况,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上报。
(2)医院接到警响应命令后,24小时内完成收治病人的各项准备工作。医疗机构自发布警响应命令之日起,实行手足口病疫情监测的日报告和零报告工作。做好医务人员、护工、洗衣工、清洁工等人员的个人防护。
(3)卫生机构加强对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等人口密集场所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一级响应
在二级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如下措施:
1、健康随访
各地要增加对从疫情输入地的返回和到镇人员的健康随访。
2、开展农村和社区疫情监测
(1)居委会和乡镇、村,学校、厂矿、单位和各类公共场所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本单位的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发现可疑病人或可疑线索,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教育部门,做好对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师生及外地师生的疫情监测。
(3)各类宾馆、饭店,在接受疫情发生地的旅客入住登记时,要求其填写健康申报表,安排专门人员测量体温,发现有发热、皮疹等症状的人员,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4)发动、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发现和报告疫情线索,镇疾病预防控制站公布电话,受理群众报告可疑线索、可疑疫情,并立即安排专业人员,调查核实情况。
3、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
一旦我镇出现手足口病疫情,镇政府要迅速组织开展疫情控制处理工作,积极组织救治病人,落实各项群防群控措施。
(1)疾病预防控制站对发现的手足口病病例或疑似病例,要迅速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追踪调查核实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指导做好疫点处理,对疑似病人或病人家庭、活动场所和用品进行严格消毒。
(2)镇政府根据预防控制专家组疫点划定和控制处理措施的意见,批准和组织实施疫点封锁和控制处理。组织对密切接触者实施家庭隔离或集中隔离,对拒绝隔离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不执行控制处理措施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3)所有病例或疑似病例由县级定点收治医院集中收治,每例病人都有专家会诊,制定具体的治疗方案,密切注视其病情进展;对危重病人,要组织各方面技术力量,全力进行救治。
5、重点场所和人群防控
(1)各类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实施晨检制度,发现有发热皮疹症状的学生,立即进行留观。
(2)各类用工单位要保持民工工作、生活场所通风良好,做好消毒工作;对过于集中居住的,要采取措施适当分散;发现发热的可疑病人时,要及时向镇疾病预防控制站报告,并由指定的转运机构送发热门诊作进一步医学检查。
(3)车站、宾馆、饭店、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对交通工具、场所、用具和设备定期消毒。
6、大型活动防控
(1)一般不举行大型会议和大型活动,确需召开的会议,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确需举办的活动,要经报批,并做好用具、设备、场所消毒和参加人员的疫情监测,卫生监督机构要依法加强对重大活动防控措施落实的监督。
(2)控制人员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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