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管理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管理
大新镇手足口病工作领导小组是大新镇负责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领导机构,统一领导、指挥全镇的手足口病应急处理工作,同时在各村设立村手足口病预控领导小组,根据疫情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防治手足口病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
(二)日常管理机构
大新镇卫生院是全镇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镇手足口病日常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负责日常疫情报告、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工作。
(三)应急指挥体系
镇卫生院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作为常设机构。手足口病疫情发生后,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全镇所有医疗卫生资源实施统一管理和调度,组织实施疫情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
(四)工作职责
(1)各村职责
各村根据本预案研究制定本村手足口病防治工作应急预案,责任明确到人,由各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疫情发生时,根据镇政府的部署启动辖区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本村群众落实手足口病防治措施。镇卫生院是辖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
(2)工作组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汇报材料、领导讲话,草拟有关文件,编印宣传纸,沟通各组工作情况和信息。
2、防治组
由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实施疫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医学检查、病人救治、监督检查、人员培训、防治知识宣传等工作。督促指导各村和有关部门落实防治措施。
3、交通监测组
由派出所、邮政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对车站、码头等关键部位卫生检疫和疫情监测,组织开展对流动人口特别是从手足口病疫区返乡和来镇人员的卫生检疫工作,协助做好健康随访工作。督促检查各村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4、学校监测组
由镇中心校牵头,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参加。负责组织对各学校、幼儿园的疫情监测和防治知识宣传。督促检查各村和有关部门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5、公共服务场所监测组
由派出所、卫生院、工商所等部门负责餐饮、商店、网吧等场所的疫情监测和防治手足口病宣传。督促检查各村和有关部门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6、农村和外出人员监测组
由镇劳动保障所、卫生、计生等部门负责对农村地区重点人群特别是从疫区返乡民工的疫情监测、健康随访与管理,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宣传。督促检查各村和有关部门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7、物资供应保障组
由镇财政所、工商所等部门负责组织救治、防护、“消、杀、灭”等药品、用品、物资的调运、储备和供应,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秩序。督促检查各村和有关部门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8、社会治安组
由派出所等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查处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协助疫情调查处理。督促检查有关部门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9、宣传组
由镇宣传部负责组织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手足口病防治政策措施,宣传普及防治知识。督促检查各村和有关部门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10、督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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