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教师的专业素养

关于中小学教师的专业素养

关于中小学教师的专业素养


  在现代认知科学、信息科学不断发展的推动下,教师的工作越来越呈现出高度复杂化和“心智”活动含量高的态势。教师职业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现代教师的工作已具有自己独特的职业特征和不可替代性,教师职业的专业化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一种重要趋势和时代特征。在教师职业或教学日益被看作是一种专业的今天,仅仅获得一定的学历或取得教师任职资格已经显得不够了,尽管这是最基本的必备条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建设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保证。”中小学教师专业素质的提高和持续发展,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建设,对于提高教育质量和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应成为当前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教师专业素养是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具备的特质。一般而言,教师专业素养主要由四个部分构成:即专业精神、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实践。
  
  一、 教师的专业精神
  
  教师的专业精神是教师应具有的理想追求、道德规范和伦理要求等基本理性价值取向,是指导教师献身于教育工作的精神动力。教师的专业精神具体包括教育理念、专业态度和师德。
  1.教育理念
  教育理念是指教师在对教育工作理解和体验的基础上,形成的个人的教育观念和理性信念。一个教师的教育理念显现出个人的教育理想,奠定了教师基本的教育判断能力。一个教师是否具有对自己所从事教育职业的理念,往往是判断专业与非专业人员的一个重要依据。
  具体而言,中小学教师应树立科学教育意识和人文教育情怀,形成科学与人文融合的教育价值取向;适应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理念,教师在确定教育教学任务时要着眼于学生一生的发展,强调为学生的终身学习与发展打好基础,强调学生对未来社会的适应能力,注重教会学生“学会学习”,注重学习方法的传授和学习能力的提高。
  优秀教学呼唤着教师获取内心世界中丰富资源,树立个人的教育理想,以此重获专业精神。有学者指出,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树立对于教育意义的“四个清醒意识”:(1)对教育意义的清醒认识——“我一定要触动我的学生”;(2)对所教学科的特点和特有的教育意义有清醒的意识——“我怎样以所授学科的特点和意义触动我的学生”;(3)对正在讲的内容在整个学科体系中的位置及怎样显现整体的教育意义有清醒的认识——“我正在讲授的内容可以怎样触动我的学生,它们可以与哪些其他内容一起使学生在哪些方面获得成长、发展”;(4)对怎样通过自己的每一个教学活动,使前3个层面在学生身上得到实现有清醒的意识——“我所想到的怎样才能做到,我所做的怎样在学生身上实现”。[1]
  2.专业态度
  专业态度是在一定专业意识支配下形成的对专业活动的特定对象的认识、评价与行为倾向,它能对教师的行为起到重要的指导与调节作用,对学生态度的形成与转化也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具体而言,教师应树立敬业精神和责任感,并将这种专业精神转化为个体生命的组成部分,体现出强烈的生命力;树立服务意识,明确教师不是公共权力的贯彻者,不是道德裁判,也不是真理的代言人,教师应为社会和个人发展提供精神和知识服务;教师还应不断改善和提高工作质量,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追求教师价值的最高实现,形成专业与生活相统一的发展取向,促进教师自身个性品质的和谐发展。
  3.师德
  教师对学生的教育作用不仅是上课,而且还有言传身教。只有在职业道德、人格修养、待人接物等方面都能起到榜样作用,才能成为一名在学生心目中有地位的教师。
  为此,应增强教师的事业心,强化教师队伍的职业责任感,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形成敬业乐业、勤奋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良好风尚;要不断丰富提高师德规范,突出育人功能,当好“人师”,优化教师形象;理解教师职业,树立教师职业道德,形成对全体学生负责、尊重每位学生的个别性和差异性的职业道德自觉。
  
  二、 教师的专业知识
  
  教师的专业知识是教师在教师教育和教育实践中获得的、直接作用于教育过程的实用性知识。新世纪将对教师专业知识结构有更高的要求,不再局限于学科知识与教育学知识的简单组合,而应强调多层复合的结构特征。教师专业知识主要包括学科知识、实践知识和教育类知识。
  1.学科知识
  教师要掌握一定的“学科知识”。在当前教师普遍学历达标的前提下,大多数教师的学科专业知识问题不大,但还是存在着与时俱进的问题,每隔一段时间知识就会老化,需要不断充电更新。
  首先,教师应熟悉所授学科课程的基础知识及其结构,了解基本的学科教学方法及其适用条件,了解学科教育发展史和当前发展动向;其次,教师要掌握一定的“课程知识”,即学科知识是如何体现在中小学课程中的知识。教师要理解所讲授学科的课程目标和学科课程标准,形成关于课程与教学的指导思想。再次,教师还应具有“整合知识”,即除了系统的某一学科知识之外,注重与其他学科的交叉渗透,具备跨学科知识,并能够以问题解决为中心进行整合的知识。
   2.个人知识
   教师能够在教学实践中形成和积累丰富的个体经验,在教育过程中善于总结和利用个人经验,灵活应用原理性知识,能把一般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与教师个人的“实践知识”加以整合,将一般理论个性化、与具体的应用场景相适应、并与个人的个性特征(情感、知识、观念、价值观等)相融合,完善个人的教育观念。
  为此,教师应理解学生学科学习心理的发展规律,理解评价理念,熟悉教学与学生学习评价的相关知识,把握课程与教学实施方面的知识,使教师学科知识活化,不断优化学科知识的教学设计,使学科知识带有教师的个性化特征。
  3.教育知识
  要做好一名教师,必要的教育知识是必须具备的。
  首先,教师应了解关于教育工作的原理性知识。了解教育发展历史中的重要实践,熟悉中外教育思想精华,获得与教育教学活动相关的经验;了解当代主要教育改革思想与实践,关注反映时代需要的教育改革,讨论、提出并开展适合学生实际的教育改革实践。其次,教师还应熟悉学生个体成长的知识,理解学生的阶段性、生成性以及发展的不确定性、丰富性、差异性,把握学生的个性特征;熟悉学生群体发展的知识,把握学生之间的互动和交往;了解关于特殊学生发展的知识,保证在关注普通学生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对特殊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再次,教师还应形成对教育研究的基本理解。熟悉教育教学研究的基本过程与基本方法,掌握教育研究的基本规范;了解所教学科研究及相关学科的进展情况,结合教育教学实践进行教育研究;学会先进的教育技术,并利用它不断改进教学手段和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三、 教师的专业能力
  
  教师的专业能力是教师组织教育活动,对学生施加有目的的影响的主体“行动”能力。这些能力通过教育活动来体现并保证教育活动有效进行,主要包括:教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