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幼儿发展的促进者

教师是幼儿发展的促进者

教师是幼儿发展的促进者

  


教师是幼儿发展的促进者

幼儿主体性教育是以发展儿童主体为目标导向和价值追求的教育活动。培养积极主动、独立自主、富有创造力的学生是各级教育的一致目标。受教育者――学生身心发展的年龄特点决定了教育者――教师的教育行为模式。

幼儿身心发育成熟程度较低,其学习主体地位虽已明确,但主体性更多地是作为潜质存在于幼儿身心,主体性品质的养成及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教师的有效教育行为。教师要在承认并尊重幼儿是学习主体的前提下,在教学活动中发挥引导作用,帮助和保养进幼儿的全面发展。心理学家罗杰斯曾专门定义教师为“促进者”。在此借用这一名词以明确并突出幼儿园教师在幼儿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

所谓“促进者”,我们可以作以下三个层面的理解。

一、促进的对象:发展中的幼儿。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这一点已成为教育工作者的共识。幼儿年龄虽小,却仍然是学习的主体,其主体性表现为幼儿生来就具有的几乎本能的强烈的学习动机,这是其他年龄段的儿童无法比拟的。生活本身就是学习学习即成长:他们兴致勃勃、不知疲倦地探索环境;尝试各种活动对自己充满信心,不知何谓“失败”。每一种经验对他们而言都是新鲜而受欢迎的,正是这种对经验的开放态度使他们乐于并善于学习,逐步构建自己的经验体系,慢慢“成人”。外在的学习要求与幼儿自身内部的生长发展趋势的一致正是幼儿教育的立足点与出发点。换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