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音乐教育的评价研究(原创)

幼儿园音乐教育的评价研究(原创)

幼儿园音乐教育的评价研究(原创)

  

幼儿园音乐课程教育,是整个幼儿教育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是通过音乐的形象思维来启发和引导和激发幼儿的智力开发,也就是说,它必须是以引导幼儿参与唱歌、音乐欣赏、音乐游戏、舞蹈、乐曲演奏等音乐实践活动为基本教育内容,以期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对幼儿进行美育教育。这也正是《幼儿教育纲要(试行)》艺术教育要使幼儿“初步感受并喜爱环境、生活和艺术中的美”,“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所要求的教育目的。

幼儿园音乐教育的目的,是挖掘和发展启蒙期幼儿潜在的音乐素质和表达能力,继而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音乐实践活动中,即在唱一唱、跳一跳、玩一玩、乐一乐的过程中,让幼儿去感知和体验音乐的魅力,从而获得相应的音乐知识和表演技能,即能唱、会跳、能欣赏、会创造,在客观接受和主动创造的音乐艺术活动中表现音乐,萌发幼儿去认识美、感觉美、表现美。

如何对音乐教学活动进行评价呢?根据我在教学实践中的体会,我以为,传统的音乐教育过于偏重于音乐艺术使命,追求“成品”效果的灌输,以致使教师在这一框架约束下,非但很难进行因材施教,同时也看不到幼儿在进行音乐活动中的潜在创造力。结果是幼儿被动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