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公用品申购、领发制度

学校办公用品申购、领发制度

学校办公用品申购、领发制度

××市××小学办公物品申购、领发制度
   1、计划申请。
为了及时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部门对办公物品的需求,要制定各自的申购计划,经总务处研究上报校长决定解决。
(1)依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办公物品学期计划,开学之前两周交总务处。
(2)依据实际需要,每月可定补充计划,每月第一周内交总务处。
(3)非常时期,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4)制定计划时,物品名称正确,规格准确,数量合理。
   2、计划审批。
(1)购置一般日常必备的办公用品须经总务处主管批准。
(2)凡数量比较多,金额超过500元,报请校长批准。
(3)金额超过1000元的购置项目,须经校务会讨论,报请江干区教育局、江干区才会结算中心同意。
   3、办公物品领取办法。
(1)各校区、各部门责成专人签领,时间是每周三下午。
(2)根据实际需要填写领物单,名称、规格准确无误。
(3)领物单须校长签字,各处室主管领导签字方可领取。
(4)签领人要认真核实物品种类、数量,做到准确无误。
(5)非常时期、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6)高值、耐用品要以旧换新。
   4、所领物品,按要求该上帐的,要及时入帐编号(学校财产帐和物品保管登记表)。
   5、对于数量比较大、体积比较大、质量比较重的物品,总务处尽量送达各校区。
   6、各校区、处室发放物品必须有签领记录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