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工大会制度范文

学校教工大会制度范文

学校教工大会制度范文

  ××市××小学工会工作制度
  教工大会制度
  1、教工大会是我校工会的权利机构,工会委员会受教工大会的领导。
  2、教工大会须有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可召开。
  3、教工大会主要审议和批准校工会委员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审议学校的重大事项,选举产生校工会委员(校工会主席、女职委员、经费委员)
  4、教工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主要是校工会主席)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教工大会一般每学年召开两次。
  工会委员工作制度
  1、工会委员(主要是校工会主席)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各委员之间实行分工负责制。
  2、工会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先委员间讨论,再与校办讨论),实行民主集中制。
  3、工会委员的工作实行定期碰头制度。委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4、工会主席全面负责工会工作。应当做好日常的组织发展(吸收会员、小组划分等),抓好组织建设(工会积极分子的管理、教工之家的建设等),要关心会员的生活、福利,做好生活困难会员的情况调查,负责提出补助的建议,报校办同意后,按规定实施。
  5、经审委员应当做好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工作,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应针对学校的工作特点,做好活跃教职工文体生活的工作。
  6、女职委员主要职责是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作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
  7、各委员分工不分家,遇临时或重大工作要齐心协力,群策群力做好工会工作。
  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1、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工作积极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作好本职工作。
  2、主要工作内容:
  3、做好教工大会的各项组织工作和群众工作。
  4、不断完善工会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
  5、努力提高工会的民主管理水平。
  6、认真引导,充分动员会员参与学校民主评议工作。
  7、配合行政做好保障职工福利的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8、经常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听取会员意见,吸收合理化建议。
  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如:开支标准、范围;经费分成比例、上解等)。
  2、廉洁奉功、遵守制度,用好和管好工会的资金和财产。
  3、会计、出纳分设,严格按照一支笔审批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4、按时拨交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的统计基数足额计提和上解。按时足额收交工会经费。
  5、工会各类报表报送及时、准确、完整、真实。
  6、财务档案统一管理。每年书面总结财务收支情况如实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工会信息工作制度
  1、工会信息工作是联系党和广大会员的桥梁和纽带,是传输各类信息的重要阵地。
  2、工会信息必须做到"五必报":
  3、重大、重要工作安排必报;
  4、重大活动、全校性活动必报;
  5、重大突发性事件必报;
  6、关系会员切身利益的信息必报;
  7、会员的思想动态必报。
  8、做好必报信息的保存,积累信息资料,经常分析,充分发挥信息资料的使用价值。
  家访慰问制度
  1、工会家访的目的是了解掌握会员情况,帮助会员解决困难和问题。
  2、工会会员生活中有重大事情应做到"五必访"。
  3、会员退休离会必访;
  4、退休教师、会员生病住院必访;
  5、会员生育必访;
  6、会员家庭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有丧事必访;
  7、会员有家庭纠纷必访;
  8、会员 生病住院、生育行政、工会送慰问金约150元整,会员大病酌情处理。
  9、会员家庭直系亲属有丧事,行政、工会送慰问金101元(含花圈)。
  10、退休教师每年行政、工会委员上门慰问一次。
  生活补助制度
  一、补助对象及原则:
  1、生活确系困难的会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市最底收入线以下),原则上一年(春节期间)补助一次;
  2、特殊情况,报校领导或上级工会,经请示后再决定补助。
  二、补助方式:
  1、必须由本人按补助规定向行政、工会提出报告或申请。
  2、实施补助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提出意见后,报校领导或上级工会审批。
  3、补助金额发放必须由补助对象签字领取。
    活动制度
  一、每年组织会员近途活动一次。每两年组织远途活动一次。
  1、工会经费原则上不发放到个人,由行政、工会统一安排;
  2、工会近途、远途活动不参加者不得享受活动经费;
  3、在本系统服务不到两年(含新分配来校老师及合同工老师),近途、远途活动只享受三分之一工会活动经费;
  4、参加教育工会疗休养的会员,与校同年外出,不享受校当年工会活动经费;隔年外出,不享受校次年工会活动经费;
  二、会员参加市、区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得奖者,每人发放50元左右的实物(或津贴)。
  三、每学年教工的娱乐活动不少于一次。
  四、退休教师每年(重阳节)组织一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