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财产管理制度

小学财产管理制度

小学财产管理制度

  杭州市某某第二小学财产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财产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教学和生活服务,防止财产地流失,特制定本规定:

  1、属固定资产的建筑物(教室、办公室、住房等)一律由总务处根据需要统一安排使用并负责维修,任何人不能自行占用。

  2、教学仪器、图书资料,要按照规定造册建帐登记,分类专人保管。

  3、教职工因工作需要领取日常办公用品,需填好领物清单,由保管员发货,不得自行动手,以防止差错,杜绝浪费。

  4、健全财物借用制度,凡属教学用的图书、仪器,确因教学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方可借出,并限时归还。

  5、学校财产每学年进行盘点、清查,对发生损失或丢失,必须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6、财产的报废处理,必须由校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审查鉴定进行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