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下一代的道德培养――道德评判的6个阶段

关注下一代的道德培养――道德评判的6个阶段

关注下一代的道德培养――道德评判的6个阶段


  大多数孩子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奉行社会规范,行为公道,善待亲友,诚实守信,即使这样做违反了他们最直接的切身利益也毫不动摇;而有的孩子却背弃社会伦理道德,常常给自己和他人造成巨大的伤害。 

  对于这些问题,心理学家还未能找出明确的答案。而且心理学家们的研究往往似乎只是为了证实父母的观察与直觉。而作为父母则像所有人一样会受主观臆断、片面情况和媒体的误导,将有着深刻根源的问题如吸毒归咎于一个无关紧要的事件(比如一场音乐会),也可能错误地把自身存在的问题归结为从小管教过于严厉,因而试图在孩子身上进行补偿,于是对孩子过于放纵。对于儿童的道德发展问题,必须采取系统而科学的研究方法,才能避免在这一问题上重复犯同样的错误。 

  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其行为准则受外在纪律的影响越来越小,而受内心信奉的观念的制约越来越大。50年代末心理学家劳伦斯・科尔伯格提出,青少年的道德推理机制要经历6个阶段(分为3个层次)。这一理论能够较为成功地说明青少年智力发展进程,但却不能解释人们的实际行为:处于同一阶段的两个人行为可能完全不一样。 
  第1层次:自身利益机制 
  第1阶段:畏惧惩罚;“我不想这么干,因为不想受惩罚。” 
  第2阶段:渴望奖励;“我不想这么干,因为想得到奖励。” 
  第2层次:社会认可机制 
  第3阶段:注重人际关系;“我不想这么做,因为我想人们喜欢我。” 
  第4阶段:服从社会规范;“我不想这么做,这是犯法的。” 
  第3层次:抽象观念机制 
  第5阶段:遵守社会契约;“我不想这么做,因为我有这样的义务。” 
  第6阶段:恪守公理;“我不想这么做,不管别人怎么说,因为这么做是不对的。 

  生物本源理论认为,人类的道德意识源于其情感趋向,而情感趋向又是与生俱来的。爱丁堡大学的霍夫曼和科尔文・持里沃森以及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南希・艾森伯格都指出,婴儿能够意识到其他人的存在时,便立刻产生移情能力,这种能力有时在出生后的第一周便形成了。早期出现的其他道德情感还包括羞耻感、负罪感和义愤感。 

  学习理论则注重研究儿童如何通过观察、模仿与奖励机制接受行为规范与道德价值观。这一理论认为道德行为受环境制约,在不同情况下会有不同的表现,而与公开声明的信仰相左。儿童是否会发生欺骗行为主要取决于他是否认为真相会被发现,因而是不能从他们以前的行为或是否知道共同的道德准则来预测其是否进行欺骗的。学习理论后来还发现一个普遍倾向,即幼童往往比少年更容易作出欺骗行为。或许社会影响或智力的发展能够抑制欺骗行为的出现,但这种抑制作用效果不大。



(责任编辑:暖暖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