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岁男童被风眯了眼睛 幼儿园赔偿二千五

五岁男童被风眯了眼睛 幼儿园赔偿二千五

五岁男童被风眯了眼睛 幼儿园赔偿二千五

五岁男童被风眯了眼睛 幼儿园赔偿二千五

  五岁男童在幼儿园老师带领下在户外玩耍时,被风眯了眼睛,导致右眼角膜斑翳。法院两审判决,幼儿园承担2500元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据了解,1997年出生的男孩小刚住在沈阳市大东区,后被父母送到沈河区一家幼儿园长托。2002年4月5日,幼儿园老师带领小刚等孩子进行户外活动。突然小刚哭了起来:“老师我眯眼睛了……”原来,一阵风将异物吹进了小刚的眼里,经医院检查是“角膜受伤”。

  父母先后带小刚到北京等地治疗,眼睛有了好转。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处鉴定,小刚右眼角膜斑翳,目前无需特殊处理,不足评残。但小刚父母还是怕儿子的眼睛落下毛病。在与幼儿园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小刚的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将幼儿园起诉到法院,要求幼儿园承担医疗费及今后治疗费用,并给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   

  今年初,沈河区法院一审认定幼儿园应该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但认为法院鉴定对今后治疗费用“没有结论性意见”,故未予支持。为此判决,小刚受伤给其幼小心灵带来一定痛苦,应该给予适当精神损害赔偿,一审判处幼儿园赔偿小刚各项损失合计2000余元,赔偿精神损失500元。宣判后,小刚父母不服上诉,沈阳中法经审理后认为原判决并无不当,维持了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