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我国的证券交易所采用会员制。证券所的积累归会员所有,其权益由会员共同享有,在其存续期间,不得将其积累分配给会员。 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其会员是各证券商。会员须向证券交易所交纳会费。在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中,只有会员才能进入证
证券交易所的功能 证券交易所作为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市场中价组织者,又处于一级监管地位,本身不参加证券交易,其主要功能是:1、为投资者提供有序的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投资者可以借此将证券转让变现,保证证券持续的流通。 2、采用集中、公开的竞价方式达成交易,形成公平交易价格。 3、吸引
证券交易所的概念 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设立的,为证券的集中竞价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规则的特殊法人。证券交易所既不直接买卖证券,也不决定证券价格,而只为买卖证券的当事人提供场所和各种必要的条件及服务。 证券交易所具有以下特征:1、证券交易所一般都是依法设立的法人组
股票市场 经营股票发行和买卖的场所称之为股票市场。一般来说,新股票的发行在初级市场,已发行的股票交易在二级市场。 股票是资本市场的一种,股票和债券虽有区别,但都属于筹集中,长期资本的重要方式,因此,通常统称为证券,股票和证券两种证券的交易,称为证券交易,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同属于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年检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于每年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期间向地方证券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年检。办理年检时应提交下列文件:年检申请报告;年度业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逾期未提交年检报告或者年检未通过的,不得继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证
证券投资咨询人员的条件 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并加入一家有从业资格的证券咨询机构后,方可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人员申请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1、具有中国国籍;2、品行良好、正直诚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设立审批程序及审批文件 申请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按照下列程序审批:第一,申请人向中国证监会授权的所在地证券管理部门(证管办或证监会)提出申请,地方证券管理部门经审核同意后,提出初审意见;所在地没有中国证监会授权的,申请人直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第二,地方证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设立条件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1、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五名以上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同时从事证券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十名以上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主要业务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供的主要咨询业务包括:1、直接接受投资人或者客户委托;2、举办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3、在报刊上发表文章、评论、报告,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公众传播媒体发表谈话、文章等;4、通过电话、传真、电脑网络等电信设备系统,提供服务等。 《证券投
股票与储蓄的区别 股票投资和储蓄存款这两种行为在形式上均表现为:货币所有人将一定的资金交付给股份公司或银行机构,并获取相应的利益。但两者在本质上是根本不同的。 1.性质不同。股票投资和储蓄存款都是建立在某种信用基础上的,但股票是以资本信用为基础,体现着股份公司与股票投资者之间围绕
监督管理机构的义务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一百七十二条、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监督管理机构的义务主要有:1、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义务和被监督人员的义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 2、
监督管理权限 所谓监督管理机构的权限,是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为履行职责所享有的权力。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六十八的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调查取证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进入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进行调查取证。 2、询问权。国务院证券监督
如何办理席位联通变更? 会员如只办理席位联通变更,可直接从本所外部网下载 席位联通(变更)申请表,填写后加盖会员公章,传真至68809609,并通过68800030(选择“人工咨询”-“席位问题”)确认相关事项。(如会员办理席位联通变更涉及到该席位的转让、注销等,会员应将申请材料报送会员部统一办理
如何办理席位上指定交易帐户的整体转移? 会员如只办理席位上指定交易帐户的整体转移,可直接向交易运行部提出书面申请,加盖会员公章,传真至68809609,并通过68800030(选择“人工咨询”-“席位问题”)确认相关事项。(如会员办理席位上指定交易帐户的整体转移涉及到该席位的转让、注销等,会员应将
何谓B股T+1回转交易? 上海证券市场目前实行T+1回转交易、T+3交收。T+1回转交易具体指当日买入的B股股票可于下一个交易日卖出。
《何谓B股T+1回转交易?》
《何谓B股T+1回转交易?》
配股漏配是否可以补配? 如果您拥有配股权,就可以自主选择配股或者放弃配股。若不愿放弃配股权,就必须在配股挂牌期参加配股,过期就作为自愿放弃处理,不能缴款补配。
《配股漏配是否可以补配?》
《配股漏配是否可以补配?》
申购新股的申报数量有何要求? 新股申购下限是1000股,且申购必须是1000股或其整数倍。新股申购上限,具体在发行公告中有规定。投资者进行新股申购时不能超过申购上限,否则被视作无效委托无法申购。
《申购新股的申报数量有何要求?》
《申购新股的申报数量有何要求?》
申购新股时配号和摇号的时间安排? 投资者要弄清申购新股的几个步骤:
1.新股发行当天(T日),投资者申购,并由本所反馈受理情况;
2.申购日后的第一天(T+1),申购资金冻结;
3.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主承销商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本所对有效申购进行连续配
1.新股发行当天(T日),投资者申购,并由本所反馈受理情况;
2.申购日后的第一天(T+1),申购资金冻结;
3.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主承销商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本所对有效申购进行连续配
证券交易市场知情人员 证券交易市场的知情人员,是指知道证券交易的内幕信息的人员,《证券法》第68条列出下列人员为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一、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有关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发行股票
证券交易的禁止性行为 为了保证投资者的利益,营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证券法》规定了在股票交易中的下列禁止性行为: 一、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 1、 通过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2、
投资差额损失计算的基准日应如何确定? 投资差额损失计算的基准日,是指虚假陈述揭露或者更正后,为将投资人应获赔偿限定在虚假陈述所造成的损失范围内,确定损失计算的合理期间而规定的截止日期。基准日分别按下列情况确定:
(一)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被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累计成交量达到
(一)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被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累计成交量达到
虚假陈述行为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有哪些? 虚假陈述行为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投资人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投资人实际损失包括:
(一)投资差额损失;
(二)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前款所涉资金利息,自买入至
(一)投资差额损失;
(二)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前款所涉资金利息,自买入至
共同侵权责任的承担 发起人对发行人信息披露提供担保的,发起人与发行人对投资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证券承销商、证券上市推荐人或者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而不予纠正或者不出具保留意见的,构成共同侵权,对投资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发
证券承销商、证券上市推荐人或者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而不予纠正或者不出具保留意见的,构成共同侵权,对投资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发
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的归责与免责事由有哪些? 发起人、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对其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发行人、上市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对前款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无过错的,应予免责。
实际控制人操纵发行人或者上
发行人、上市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对前款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无过错的,应予免责。
实际控制人操纵发行人或者上
什么是虚假陈述揭露日? 虚假陈述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 《什么是虚假陈述揭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