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孩子的意愿

尊重孩子的意愿

尊重孩子的意愿


  对很小的孩子也要尊重,给孩子个人自主权,以便在自由的环境中完善孩子的个性,这是大多数美国父母的信条。 

  美国父母与孩子谈话语调平和,从不粗声粗气地训斥孩子。即使在孩子做了错事时,也是循循善诱,反复讲道理。孩子承认错误并表示悔改后,父母总是说声:“我们爱你。”美国父母认为父母必须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最重要的是给孩子爱,尊重孩子的自尊心。所以,父母总是把“对不起”、“请原谅”、“谢谢”之类的字眼挂在口头上。 

  由于得到父母的尊重和爱护,美国孩子从小就可以参与家庭的各种活动,并提出自己的意见。比如,家庭购买什么样的家电、汽车,如何布置房间,孩子都可以以小主人的身份与父母商讨,父母也都愿意倾听孩子的意见,对孩子正确的想法和行为给予充分的肯定。一位美国朋友对我说:“不要强制孩子做不愿意做的事情,那会伤害孩子的感情和个性。” 

  欧洲的儿童在充分享受大人的尊重方面也与美国儿童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在德国,一方面法律规定,6―10岁的孩子要帮助父母洗碗、扫地和买东西,从小养成爱劳动的习惯;另一方面,严禁父母“唠叨、打骂孩子或不爱子女”。如果孩子认为自己得不到父母的尊重或受到冷遇,可向法院控告自己的双亲。为使孩子的性格得到自然天成的发展,德国教育家还提出了“体验自然”的口号。德国儿童从小就可以参与各种“生态活动站”活动,到大自然中去观察和感受,尽情展示自己的个性。 



(责任编辑:暖暖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