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策推动,促进幼教均衡发展

以政策推动,促进幼教均衡发展

以政策推动,促进幼教均衡发展

  数字:绍兴市有幼儿园(班)1337所,其中教育部门办幼儿园26所,集体办园641所,社会力量办幼儿园670所,有省级示范幼儿园22所,在园幼儿12万余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已达96%。全市113个乡镇(街道)均建立了中心幼儿园,其中70%以上的幼儿园已达到市级乡镇示范幼儿园标准。师资队伍不断加强,全市有专任教师5660人,学历合格率达96.11%,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30.49%,涌现出一批省、市、县名优教师,从而使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办园水平整体得到提升。目前,我市已形成公办幼儿园为示范,镇、村、企事业单位、部门办园为主体,私人办园为补充的多元化办园格局。

  1、落实机构 绍兴市在全省率先设立绍兴市幼儿教育办公室,下属各县(市、区)都成立了幼儿教育办公室,全市各级幼教办主任均明确职级。目前,全市已有幼教专职干部和教研员22人。机构的设立,人员的配足,职责的明确,确保了幼儿教育作为基础教育重要组成部分地位的落实。

  2、构建网络 学前教育实行的是教育局主管,民政、财政、发计、卫生等部门及乡镇(街道)互相配合、协助的工作机制。市级和各县(市、区)都成立了以教育局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幼儿教育管理领导小组,并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协调、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如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问题,通过召开发计委、建设、土管、规划等部门领导参加的协调会加以解决。对幼儿园的安全问题,通过联合交通、公安、消防、建管、卫生等部门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和通报检查情况,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落实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市政府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还要求各部门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能,齐抓共管抓好托幼事业。各乡镇(街道)也构建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中心学校、中心幼儿园和镇文卫办等负责人参加的学前教育管理领导小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有一人主管幼儿教育工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