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台梭利教育实施特点蒙台梭利教育实施特点

蒙台梭利教育实施特点蒙台梭利教育实施特点

蒙台梭利教育实施特点蒙台梭利教育实施特点

蒙台梭利教育实施特点蒙台梭利教育实施特点

蒙台梭利课程的实施中,以“儿童为中心”的思想作为指导。可以在下面的几点特点当中体现出来。

(一)让幼儿自己做,也就是所谓的“不教的教育”

蒙台梭利反对以教师为中心的填鸭教学,主张由日常生活训练着手配合良好的学习环境、丰富的教育,让儿童自发地主动学习,自已建构完善的人格。蒙特梭利每次在演讲时,总会提出这么一句话:“Helpmetodoitbymyself”(幼儿在呐喊:请帮助我,让我自己做)。一般父母对子女呵护的很仔细,什么都帮他们做得好好的,看起来是父母的爱心实际上却抹煞了许多孩子自我成长的机会。其实,孩子在学习走路时,就是尝试“独立”的开始。让我们来听听幼儿说:我听到了,但随后就忘了;我看到,也就记得了;我做了,我就理解了。


(二)把握儿童的敏感期

蒙台梭利的发现敏感期对早年学习的重要性的理论已被近代研究所证实的观察。对幼儿来说,若在某种特性的敏感期学习该特性,要比他在生命中的其他时期学习该特性来得容易。蒙台梭利环境运用了这些事实,让孩子在各阶段的敏感期,自由选择活动。何时开始?虽然入学的年龄在每个学校都不一样,通常,小孩是在两岁半到四岁之间入蒙台梭利教室,这完全依他在教室的环境中,是否感到快乐和舒适而定。他将从所有的小孩都喜欢且最简单的活动开始;而他在三、四岁所使用的教材,将帮助他发展集中力、协调力,以及他在五、六岁时,将从事的一些较难的活动中所需的工作习惯。这整个的学习计划是很有系统的,因此,若一个小孩错过了整个计划的头几年,或在他尚未完成这里所提的一些基本课程之前,就已退出这个计划,那么他就无法得到最佳的学习效果。

蒙台梭利教室并非托儿所,也不是提供给孩子的一个玩耍的地方。这一个独特的学习环境,是利用孩童在两岁半至六岁这段敏感年龄,能从丰富的环境中吸收讯息的特性而设计出来的。在此环境中,是让孩子已自然的方式,获得阅读和算术等基本技巧,因此孩子在学习过程中,不会觉得单调、乏味、辛苦或受到挫折。在蒙台梭利环境中,因为可按照个人的兴趣发展,孩子很早便产生了对学习的热爱,这是使他真正能自发性学习的关键。

(三)教师扮演导师的角色

在蒙台梭利的课程当中,教师称之为导师,他必须对孩子的心灵世界有深刻的认识与了解,对于孩子发展状况了如指掌,才能提供孩子适时,适性地协助与指导。在儿童操作教具,即儿童的活动过程中,教师应该了解现实水平的目标,制订每个儿童通过活动可能达到的目标,在整个活动过程中,教师不仅仅是示范者和观察者,而应该是儿童发展的积极支持者和指导者。因为蒙台梭利认为幼儿具有有吸收力的心智,因此,教师不应当是知识的传授者,他反对填鸭式的教学方式。教师应当作为幼儿的支持者,引导和帮助幼儿进行各种感知觉的训练,从而达到发展幼儿的心智的目的。同时如果缺乏教学目标,完全依赖儿童自己操作,儿童的自动发展是不可能的。

(四)完全人格的培养

完全人格的培养是蒙台梭利课程所追求的目标。教育者头脑中应该具有的关于儿童发展的理想形——具有完全人格的儿童。蒙台梭利的课程当中试图通过一个一个孤立的感觉训练达到儿童的完全人格的培养。蒙氏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协助孩子正常化。透过环境的设计,教具的操作,使孩子一步步建构完善的人格。

(五)混龄教育

所谓混龄教育,就是把3—6岁不同年龄的孩子放在同一个班内游戏、生活和学习。开设的目的就是扩大幼儿的接触面,有更多的机会和不同年龄儿童相互交往,在这一过程中学习与人交往的正确态和技能,学会关心、分享、轮流合作等社会行为,为形成积极健康的个性奠定基础。混龄教育更强调尊重儿童成长步调,最大限度的遵循幼儿心理发展的规律。蒙台梭利说:“适度的教育只有一种,那就是尊重儿童成长的自然速度的教育”。蒙台梭利教学法的主要特色,就是真正地实践了以孩子生命力为活动中心的教育目标。混龄教育形式,因不同年龄段幼儿心理和生理发展明显的差异性,更加要求教师在教育的过程中全面细致的了解每个幼儿的情况,组织各项活动,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简言之,蒙氏教学方法的根本精神就是依照人类成长的自然法则,用科学的方法了解孩子各阶段的心理(生理)成长变化情形及其需要,而给予适当的帮助,以启发或诱导其心智体能的有效活动,让他们发展成未来最有用、最有效率和最幸福的人。

(六)丰富的教材与教具

这是蒙台梭利课程的一个很重要的标志。所谓蒙台梭利的课程就是幼儿操作教具的过程,因此教具的丰富是进行蒙台梭利课程的必要条件之一,但这些教具并非是教师用来教学的工具而是孩子工作的材料。孩子透过这些工儿,从自我重复操作练习中建构完善的人格。蒙台梭利强调感官训练必须由儿童自己控制某些教具来进行。为此,蒙台梭利特别设计和制作了一整套进行各种感官训练的教具。例如,蒙台梭利为专门训练儿童视感知能力制作的一套教具是:一块木板上有十个大小不等的孔,每个孔相对于一个圆柱体,每个圆柱体的直径只相差一毫米。在利用这套教具进行训练时,要求儿童能正确地把混杂在一起的各个圆柱体放入相应的孔中。儿童如果把一个圆柱体放入一个比它小的孔时,则放不进;如果把它放入一个比它大的孔中,最终至少会留下一个圆柱体放不进某一个孔里。儿童通过反复运用这套教具进行练习,不断比较判断,不断纠正视感知控制的错误,其视感知能力的精确性和敏锐性就会得到训练和提高。蒙台梭利要求对儿童进行每一种感官训练,都要有与之相适合的一套教具,且要由一套循序渐进的练习组成。因此,根据每个幼儿的特征,蒙台梭利都设计了相对应的教具,可见教具的丰富性。

蒙氏学术—手作者:蒙台梭利有趣的是,我们发现被心理学家认为是儿童正常发展的标准的三大步骤中,倒有二项涉及到运动,那就是学会如何走路和如何说话。这两种运动功能似是一种星占图,从中可以看出儿童的未来。实际上,这些复杂的活动表明,儿童在获取运动和表达的手段上已经赢得了第一个胜利。但如果就语言等同于思维的表现而言,语言是人的特征,而行走是人跟其他动物所共有的。动物不同于植物之处在于“它在空间到处跑动”。当这种运动是通过肢体之类的特殊器官而产生时,它的行走方式就成为一种基本的特征。然而,即使人在空间运动的能力是如此巨大,以致它可以使人绕行地球,但行走本身并不是有理智的人的一个特征。相反,跟人的智慧最紧密相关的两种肉体的运动是舌头的运动,它用来说话,以及手的运动,可用来工作。从人类最早用作工具的经过削凿和磨光的石块可以推断出,在史前期的某些地方已经有人的存在。运用工具的能力标志着地球上的有生命的机体在生物发展史上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当通过手的劳动言语被记载在石块上时,言语本身就成为人类过去的记录。人的特征之一就是自由,人能自由地运用他的手。他的上肢成了智慧的工具,而不是运动的手段。正因为这种功能,人使他的上肢服务于智慧,人不仅表现出他比其他动物占有一个更高的地位,并且还显示了人性的基本统一。人的手如此的精细和复杂,它不仅使心灵能展现出来,并且它使整个人跟他的环境建立特殊的关系。我们甚至可以说人"是靠了手占有环境的"他的手在他理智的指导下改变环境,并进而使人能完成他在地球上的使命。如果我们想确定儿童智力发展的程度,我们就应该根据他们最初呈现的现象来考虑他的"智力活动",即我们应该研究他的言语和劳动中对手的运用。这似乎是合乎逻辑的。人们本能地认识到智慧的这两种外部表现,即言语和手势的重要性,以及毫无保留地把它们看作是人类的主要特征。但他们如此做,仅着眼于跟成人的社会生活有关的某些象征符号。例如,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结婚时,他们就携手"盟誓"。当一个男人订婚时,他"作出许诺"或"立下保证",拉住女人的手表示向她求婚。在宣誓时,他举手宣读誓言。手还被象征性地运用在宗教仪式中,这时它强烈地表现了一种自我。为了推卸他对耶稣的死所负的责任,比拉多在公众面前,既是真的又是象征性地洗他的手。在开始进行弥撒的最严肃的一些程序之前,祭坛上的神父总是说:"我在无罪的臣民中洗手。"当他讲这些话时,实际上他洗的是手指,虽然在上祭台之前,他已经洗过手了。这些不同的例子可以表明,人们如何潜意识地把手当作内在自我的一种表现。如果确实如此的话,那就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比在这种基本的"人类活动"中儿童的手的发展更令人惊叹和神圣的。因此我们应该热切地期待着儿童朝着外界物体第一次伸出小手的举动。这些小手第一次有智慧的举动,这种举动的最初的推力代表了自我要努力进入这个世界之中,对于这种举动成人的心灵应该充满赞美。但是相反,成人害怕那些小手伸出去拿一些本身毫无价值和不重要的东西,他千方百计隐藏这些东西,不让儿童拿到,他老是说:"不要碰!"正如他不断地重复:"别动!静下来!"就在这种潜意识的阴影中潜藏着一种焦虑,基于这种焦虑成人筑起了一道防线,请求其他成人的帮助,似乎他必须跟一种正在侵犯他的财产和一种安宁的力量作秘密的斗争。为了发展他的心灵,儿童在他的环境中必须有一些他能看和听的物体。由于他必须通过自身的运动,通过手的活动,才能发展自我,因此,他需要有一些能使他工作的物体,以便给他提供活动的动机。但在家庭里,这种需要被忽视了。儿童周围的东西属于成人所有,并为成人所用。对儿童来说,这些东西是禁忌之物。在儿童的发展中,一个决定性的因素也就这样确定下来了。即他不要碰任何东西。如果一个儿童成功地抓到了某个东西,他就会像发现了一块骨头并躲到角落里去啃的饥饿的小狗一样,从并不能给他营养的物体中寻求营养,并且还害怕有人会把他赶走。儿童的运动不能归咎于一种偶然性。他是在自我的指导下对这种有组织的运动建立起必不可少的协调的。依靠无数的协调经验,他的自我用他的正在发展的精神协调,组织和统一了他的表达器官。因此,儿童必须能自由地决定和完成他自己的行为。由于他正处于塑造自我的过程之中,所以,他的运动有一个特征,即它不是单纯偶然的或随机冲动的结果。儿童并不仅仅是无目的地跑、跳和拿东西,由此使屋子里狼藉满地。他的建设性活动是从他人的活动中获得启示的。他努力模仿成人使用或操纵某物的方式。在使用同样的东西时,儿童试图像他周围的成人一样去做。因此,他的活动跟他的家庭和社会环境有着直接的联系。儿童想要去扫地、洗碟子或洗衣服、倒水、洗澡、梳头、穿衣,等等。儿童的这种天赋倾向可称作"模仿"。但是,这种表述并不确切,例如,它不同于猴子的模仿行为。儿童的建设性活动有一种精神起因,它们具有一种智慧的性质。认识总是先于活动。当一个儿童要做某件事时,事先他已经知道这是什么。他看到另一个人在做某件事情,他就渴望自己去做。他学习说话就是如此,儿童获得的语言就是他从周围所听到的。他拥有记忆力,使他记住以前所听到的词汇,但是,他是根据某个时刻的特殊需要,自己运用词汇的。就词汇的运用而言,儿童并不象鹦鹉。他不仅仅模仿声音,而且能运用他已获得的和储存起来的知识,儿童的模仿绝不仅仅是机械的。如果我们要更深入地理解儿童的活动和他跟成人的关系,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