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认购和发行债券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 【失效日期】1989-11-04
根据我部一九八七年九月二十一日发布的《关于发行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重点企业债券和其他债券有关财务处理的规定》,现对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规定如下:
一、会 计 科 目
(一)将“204国库券”科目改为
根据我部一九八七年九月二十一日发布的《关于发行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重点企业债券和其他债券有关财务处理的规定》,现对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规定如下:
一、会 计 科 目
(一)将“204国库券”科目改为
关于国营供销企业认购和发行债券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 【失效日期】1991-01-01
关于国营供销企业认购和发行债券会计处理问题和规定
我部已于一九八七年九月二十一日发布了《关于发行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重点企业债券和其他债券有关财务处理的规定》,现将国营供销企业认购和发行债券有关会
关于国营供销企业认购和发行债券会计处理问题和规定
我部已于一九八七年九月二十一日发布了《关于发行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重点企业债券和其他债券有关财务处理的规定》,现将国营供销企业认购和发行债券有关会
关于印发《建设银行开办有价证券代理保管业务试行办法》的通知 【失效日期】1998-01-09
通知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区)分行、深圳市分行、成都、南京建设银行:
现将《建设银行开办有价证券代理保管业务试行办法》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有价
通知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区)分行、深圳市分行、成都、南京建设银行:
现将《建设银行开办有价证券代理保管业务试行办法》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有价
财政部、中国工商银行关于我国五十年代国家发行的经济建设公债券仍可兑付的通知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国工商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
最近,有些银行来函询问,我国五十年代国家发行的经济建设公债券,现在是否还兑付的问题,财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国工商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
最近,有些银行来函询问,我国五十年代国家发行的经济建设公债券,现在是否还兑付的问题,财政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一九八二年国库券发行工作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财政厅(局)、人民银行分行、中央各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铁道兵后勤部、基建工程兵后勤部:
为了进一步调整和发展国民经济,适当集中各方面的财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经国务院决
为了进一步调整和发展国民经济,适当集中各方面的财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经国务院决
关于发布《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通知 关于发布《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通知
证监机构字[2003]260号
各证券公司:
为引导证券公司规范经营,完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增强证券公司的自我约束能力,推动证券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我会对2001年发布的
证监机构字[2003]260号
各证券公司:
为引导证券公司规范经营,完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增强证券公司的自我约束能力,推动证券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我会对2001年发布的
关于发布《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发布《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的通知
证监机构字「2003」259号
各证券公司:
为推动证券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我会制定了《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OO三年十
证监机构字「2003」259号
各证券公司:
为推动证券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我会制定了《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OO三年十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营业部内部控制若干措施的意见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营业部内部控制若干措施的意见
证监机构字[2003]261号
各证券公司:
为规范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加强对证券营业部的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
证监机构字[2003]261号
各证券公司:
为规范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加强对证券营业部的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
关于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的通知 关于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3]56号
各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结合近期各项政策
证监公司字[2003]56号
各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结合近期各项政策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四批)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四批)
证监法律字[2003]15号
各证券监管办公室、办事处、特派员办事处,各证券、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会内各部门: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在废止前三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证监法律字[2003]15号
各证券监管办公室、办事处、特派员办事处,各证券、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会内各部门: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在废止前三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期货经纪公司治理准则(试行) 各期货经纪公司:
为推动期货经纪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期货经纪公司安全、稳健、高效运营,维护股东、期货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期货经纪公司治理准则》(试行),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为推动期货经纪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期货经纪公司安全、稳健、高效运营,维护股东、期货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期货经纪公司治理准则》(试行),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海南省房地产投资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利用社会闲散资金,促进海南房地产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令,结合海南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房地产投资券(以下简称投资券)是一种投资收益凭证。它是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持有人凭以获取特定房地
第一条 为有效利用社会闲散资金,促进海南房地产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令,结合海南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房地产投资券(以下简称投资券)是一种投资收益凭证。它是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持有人凭以获取特定房地
深圳市证券市场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繁荣和稳定我市证券市场,维护股票市场的健康运作,经市证券市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建立深圳市证券市场调节基金(以下简称调节基金)。为了管理好这项基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调节基金性质
建立调节基金,是为了在股票市场剧烈波
第二条 调节基金性质
建立调节基金,是为了在股票市场剧烈波
鞍山市基金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基金管理和监督,规范收支行为,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保障经济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实施基金收支行为的单位,必须遵守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
第一条 为强化基金管理和监督,规范收支行为,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保障经济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实施基金收支行为的单位,必须遵守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
关于做好取消非期货经纪公司会员期货经纪业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证管办(证监会),各期货交易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国发〔1998〕27号)精神,妥善处理取消非期货经纪公司会员期货经纪业务的有关事宜,确保客户资金安全,实现平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国发〔1998〕27号)精神,妥善处理取消非期货经纪公司会员期货经纪业务的有关事宜,确保客户资金安全,实现平
1983年、1984年国库券还本付息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1983、1984年国库券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1983年、1984年国库券本金分别自1988年起至1992年止,1989年起至1993年止分5年作5次偿还,利息随本金一次支付。
二、1983年、1984年个人购买的国库券分年还本,定于1988年3月底进行
一、1983年、1984年国库券本金分别自1988年起至1992年止,1989年起至1993年止分5年作5次偿还,利息随本金一次支付。
二、1983年、1984年个人购买的国库券分年还本,定于1988年3月底进行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计委关于发行1988年基本建设债券的通知 通知
为了更好地筹集建设资金,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决定1988年发行基本建设债券八十亿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988年基本建设债券由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和石油部、铁道部发行,债券到期后,由国家专业
为了更好地筹集建设资金,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决定1988年发行基本建设债券八十亿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988年基本建设债券由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和石油部、铁道部发行,债券到期后,由国家专业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转发《关于开放国库券转让市场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报告》及国务院批示的通知 【失效日期】1993-12-10
通知
沈阳、哈尔滨、上海、重庆、武汉、广州、深圳市人民银行、财政局:
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向国务院上报的《关于开放国库券转让市场试点实施方案的
通知
沈阳、哈尔滨、上海、重庆、武汉、广州、深圳市人民银行、财政局:
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向国务院上报的《关于开放国库券转让市场试点实施方案的
关于严格管理B股开户问题的通知 「失效日期」2001-2-21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决定》第四条规定,境内上市外交股限于以下投资人持有:(1)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自然人、法人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决定》第四条规定,境内上市外交股限于以下投资人持有:(1)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自然人、法人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行1988年财政债券的通知 通知
为了筹集国家建设资金,弥补财政赤字,经国务院批准,决定1988年发行财政债券八十亿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债券由财政部发行,债券到期由财政部还本付息。
二、财政债券的发行对象是:各专业银行、综合性银行以及其
为了筹集国家建设资金,弥补财政赤字,经国务院批准,决定1988年发行财政债券八十亿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债券由财政部发行,债券到期由财政部还本付息。
二、财政债券的发行对象是:各专业银行、综合性银行以及其
关于基金会存款利率问题的通知 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城市分行,经济特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
最近,一些分行来函和电话请示有关社会福利基金会、科学奖励基金会的存款利率问题。经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城市分行,经济特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
最近,一些分行来函和电话请示有关社会福利基金会、科学奖励基金会的存款利率问题。经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转发《一九八三年、一九八四年国库券还本号码公告》的通知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银行各管辖分行、重庆、沈阳、珠江(广州)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银行各管辖分行、重庆、沈阳、珠江(广州)分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发行1988年国家建设债券的通知 通知
为了筹集国家重点建设资金,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发行1988年国家建设债券八十亿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988年国家建设债券由财政部发行,发行总额为八十亿元,由财政部还本付息。
二、1988年国家建设债券期限为
为了筹集国家重点建设资金,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发行1988年国家建设债券八十亿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988年国家建设债券由财政部发行,发行总额为八十亿元,由财政部还本付息。
二、1988年国家建设债券期限为
财政部关于1995年一年期记帐式国库券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天津证券交易中心、武汉证券交易中心、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
1995年一年期记帐式国库券(以下简称“1995年记帐式国库券”)即将到期,为保证该期国债的顺利兑付,
1995年一年期记帐式国库券(以下简称“1995年记帐式国库券”)即将到期,为保证该期国债的顺利兑付,
交通银行关于印发《交通银行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交通银行各分、支行:
现将《交通银行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分、支行必须切实加强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严密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现将有关
现将《交通银行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分、支行必须切实加强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严密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现将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