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在全国率先实行义务教育全免学杂费

海南在全国率先实行义务教育全免学杂费

海南在全国率先实行义务教育全免学杂费

  

中广网海口1月29日消息(记者崔彤)海南省决定,从2005年起,由省财政投入1.56亿元资金,在全国率先实现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让所有的贫困家庭子女都能上得起学。 

    在刚刚开幕的海南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省长卫留成宣布,2005年海南省的财政支出将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计划安排50948万元用于发展教育事业,其中15600万元用于免除中小学生义务教育杂费转移支付,对中小学因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减少的收入给予财政补助,实现中小学义务教育全额免缴学杂费;1097万元用于向少数民族市县义务教育阶段特困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少数民族寄宿班学生生活费;1500万元用于农村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教仪设备购置补助和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县建设补助;3500万元用于全省中小学危房改造。 

    海南省明确提出,将把社会事业发展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让老百姓享受更多经济发展成果。将从体制、管理、政策等方面引导各种资源向社会事业倾斜,使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在较短时间内有较明显改观。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公共事业领域,鼓励民间资本以兼并、收购、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社会事业建设。 

    除此外,海南还将继续实施全省中小学危房改造计划。整合教育资源,调整学校布局,切实抓好农村中心小学建设,力争3年内达到每个建制镇至少有一所设施齐全、标准较高的初级中学,每个市县至少有一所标准较高的高级中学。实行教育投资多元化,大力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发展高中和幼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