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

  教育部关于发布《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分别自1981年、1991年、1994年发布以来,对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以及学校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教风等都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发展变化,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我部对上述守则和规范进行了修订,将《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合并为《中小学生守则》(以下简称《守则》),对《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内容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和补充,形成新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以下简称《规范》)。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实施《守则》和《规范》的重要性 

  《守则》和《规范》集中体现了对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和日常行为的基本要求,对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身心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守则》和《规范》的发布,是教育系统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干部、教师及中小学生学习《守则》和《规范》,从本地本校实际出发,健全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做到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 

  二、全面理解《守则》和《规范》的内容 

  合并后的《守则》仍为十条,修订后的两个《规范》仍各为二十条和四十条。根据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守则》从大处着眼,对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和行为习惯养成提出了基本要求,《规范》从小处着眼,从行为习惯养成入手,提出具体的、操作性较强的要求。《规范》是对《守则》的细化,两者应结合使用。《守则》和《规范》除对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外,根据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分别增加了符合时代特征的内容。如诚实守信、加强实践、合作意识、创新意识、网络文明、安全自护、远离毒品等。广大干部、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及思想状况变化,帮助学生增强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懂得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提高分辨是非、区分善恶的能力和道德选择与行为评价的能力。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内外教育活动,帮助学生理解、记忆,增强守法、守规、守纪的意识。 

  三、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总结以往贯彻《守则》和《规范》的经验和问题。坚持过去好的做法,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切实增强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区的作用,特别要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社区教育委员会等多种途径,宣传《守则》和《规范》,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协助学校抓好对学生的教育。 

  四、对于在学习、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基础教育司反映。 

  五、修订后的《守则》及《规范》自2004年9月1日起执行。 

                教育部
             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9、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1、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12、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5、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6、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18、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19、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20、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21、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改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23、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4、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 

  25、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6、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27、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 

  28、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29、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关心照顾兄弟姐妹。 

  30、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31、待客热情,起立迎送。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2、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33、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 

  34、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不争抢座位。 

  35、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护庄稼、花草、树木,爱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6、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37、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不滥用药物,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 

  38、公共场所不喧哗,瞻仰烈士陵园等相关场所保持肃穆。 

  39、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滋扰,做文明观众。 

  40、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 
 中小学生守则(修订) 

  www.moe.edu.cn/base/deyu/13_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