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转发“关于解决中小学辍学问题的通知”

国家教委转发“关于解决中小学辍学问题的通知”

国家教委转发“关于解决中小学辍学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国家教委办公厅 【颁布日期】 19940601 【实施日期】 19940601 

  现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中小学辍学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供参考。 

  自去年8月国家教委召开有关基础教育工作的电视会议后,各地组织力量,划片包干,深入村户,动员复学,中小学生辍学回升问题初步得到控制。但从全国看,中小学尤其是初中在校生辍学问题仍值得严重注意。1993年我国初中生辍学率为7.08%,比上年上升1.3个百分点。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有26个初中辍学率有不同程度上升,其中上升2个百分点以上的有11个,有3个省(自治区)初中辍学率超过10%。 
  中小学生辍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严格控制中小学生辍学是实施义务教育中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综合治理。希望各地教育部门依靠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并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联系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国家教委的有关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把中小学生辍学率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