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家庭儿童的补救干预

离异家庭儿童的补救干预

离异家庭儿童的补救干预


 

  儿童对父母离异的适应情况,决定了儿童是否能从父母离异的阴影中走出来,重建新的平衡和新的生活方式,从而使心身两方面得到健康发展。影响儿童适应父母离异的因素有:

  一、 家庭环境因素

  儿童与监护父母有良好关系;非监护父母对儿童探访频率较高,探访时与儿童交往态度积极;父母离婚前后冲突较少等因素,有助于儿童对父母离异的适应。

  二、儿童教育方式

  父母对儿童的教育方式是影响儿童适应父母离婚的一个因素,并影响儿童的种种行为表现。
  专制式教育下的儿童较少旷课,同伴关系较好。但适应性较差,亲子关系欠佳。
  权威性家庭的男性儿童与同伴关系欠佳,阅读、自然科学方面较差。女性儿童有较好的同伴关系,拼写、数学和语言较好、较少缺课。
  民主式家庭儿童同伴关系好,与监护父母关系较好,但男孩注意力涣散,适应问题较多。

  三、 父母满意程度

  监护父母对自己与儿童关系的满意性,父母对配偶的满意性,以及父母对自己父母角色行为的满意性,有利于儿童对父母离异的适应。儿童在学习方面、人际关系方面、健康方面较好。

  四、 家庭日常事物

  离婚有时会改变家务的结构和有效性,改变父母与孩子的交往时间。离异家庭的儿童有规律的作息时间有利于其对新生活的适应。

  五、支持系统的影响

  来自亲属、朋友对离异父母的一般帮助和在照顾儿童与家务方面的帮助,学校教师在儿童学业和社会性发展方面的支持,有助于离异家庭儿童对父母离异的适应。

  上述分析表现,虽然离婚对儿童产生消极影响,但也可以通过一些补救干预措施,减少儿童对父母离异的适应困难。以下是国内外学者提出的一些补救干预措施。

  1、 在家庭中培养至亲和谐气氛。

  离异后的父母应注重自身的适应状况,及时调整生活方式,克服消极情绪,在家庭中培养至亲和谐的气氛。

  2、 强化非监护父母与儿童的关系。

  在处理离婚问题中,应该把提供令人满意的探访安排视为重要的干预措施。各方面都应以儿童的利益为重。非监护父母应以积极的方式与儿童接触。抚养者则应该排除各种主观上和客观上的干扰,积极主动地为儿童与非监护父母接触创造条件。

  3、 保证稳定的家庭收入。

  离异家庭中单亲父母的收入减少是引起离异家庭和完整家庭儿童之间差异的一个重要因素。

  4、儿童教养方式

  研究结果提出父母不要使用专制式的教育方式。父母双方在教育儿童上应保证一致。

  5、 家庭日常生活的安排

  妥善安排家庭生活,使儿童的生活稳定,有规律。包括固定的作息制度,适当的看电视的时间等等。

  6、 有效地使用社会支持系统

  离异父母应避免自我封闭,积极投入生活,接受来自亲戚朋友、同事等各方面的真诚帮助。帮助孩子有效地利用学校、社会的资源接受来自老师、同学的支持。



(责任编辑:暖暖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