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新标准实施前仍有隐患

玩具新标准实施前仍有隐患

玩具新标准实施前仍有隐患


  《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新标准将在2004年10月1日实施,虽然这对孩子们来说是一个福音,但随着新标准实施日期的临近,一些隐患也浮现了出来。

  一、隐患

  由于一些商家明显不想错过十一黄金周的商机,他们在新标准实施之前,已经开始低价甩卖那些难过“新标准”关的玩具。

  1、成都,玩具合格率仅6层

  据报道,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获悉,成都玩具市场最近一期的抽查合格率只有60%左右。有关人士表示,问题主要出在毛绒玩具填充物不合格、不可拆卸的小零件容易脱落、成品外观质量不符合标准等方面。

  2、街边小店

  一些街边小店和玩具批发点或店铺里很多玩具都缺乏完整的中文标识,更谈不上什么警示说明。其中许多商品,比如一些玩具车、机器人产品有突兀的尖状物,随便摸一下就有些扎手,也没有标贴有关警示说明。目前市场上流行的“恐怖玩具”,含“性”色彩的玩具,只有几行英文小字。除了这些,其他问题也不胜枚举。

  二、对策

  相比之下,一些大型商场就规范得多了,在新标准实施之前,他们销售的各种玩具均严格按照即将实施的新标准要求贴上了内容详尽的中文标识,“适合年龄:3岁以下”“内有小配件,请在大人监督下使用”“防止玩具眼、鼻、纽扣等配件被儿童吞食”等提示语已经出现在玩具的外包装上,且对于玩具的材质、游戏方法、注意事项等也有明确的标注。

  因此,专家提示父母:为孩子挑选玩具时应多个心眼,看清楚你的孩子适合哪种玩具再购买。

  三、玩具的使用年龄分界线

  对于新标准中玩具年龄的分级,成都市玩具协会的有关负责人说,新法规主要是对婴儿玩具、幼儿玩具、少儿玩具有了进一步的分段,3岁和8岁是年龄分组中比较明显的分界线,并对安全做了更加细致的规定。新标准对市场上“色情玩具”“暴力玩具”等并没有明确的限制,但年龄段的划分等规定对其也有一定的遏制作用。

  ·适合于3岁及以下儿童的玩具的部分特征

  1、玩具娃娃

  供手持或搂抱的身体柔软的婴儿娃娃或人物娃娃,填充的或“豆袋”类娃娃,形状简单(包括附件)的碎布娃娃或布娃娃和面貌简单、四肢关节处活动范围有限的轻型小巧的塑料娃娃。

  2、婴儿玩具

  供在童床或游戏围栏上使用,能很容易地被小手握住、晃动、抓住、摇动发声或抱住的玩具。

  3、玩具车

  外形简单结实的汽车、卡车、船及火车,以简单色调装饰,没有微细外形刻画并对车辆的具体牌子或型号没详尽描述说明,并且只要求简单的使用动作,例如:滚动、翻倒、推动及放开。

  4、动作玩具

  供识别声音或图画用的简单动作玩具及惊奇动作玩具。

  5、早期学习玩具

  供基础学习训练,例如:字母、数字或图案;简单的形体动作训练,例如:转动轮子或旋钮;拉开和放开或根据大小分类等玩具,例如:书和拼图。

  6、软体的球或类似物品

  供挤压、摇动、滚动或扔掷的柔软的、质量轻的球或类似玩具。

  ·不适宜3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具有以下特征:

  1、要求复杂的手指动作或控制调整,将复杂的小块装在一起的玩具;

  2、游戏类玩具,例如要求或含有超出A、B、C或1、2、3范围(即最基本知识)的阅读能力的内容的游戏类玩具;

  3、模拟成人体形或特征的玩具及其相关附件;

  4、收藏系列玩具,例如:人物造型和车辆;

  5、弹射类玩具,发射的车辆、飞机等;

  6、化妆套具玩具;

  7、有长绳或带的玩具。

  好孩子育儿网整理编辑
  采编自:成都商报



(责任编辑:暖暖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