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导员工作的职责

教导员工作的职责

教导员工作的职责

教导员岗位职责(试行稿)

  1、在教导处的指导下,督促和检查校区教师教学常规工作,备课、作业检查每学期不少于两次。(教导处查常规工作检查用表)

  2、检查并指导校区教师上课情况,每学期对校区教师的课轮听一遍。(期末教导处查听课笔记)

  3、通知并督促校区教师参加教研组级、校级、区级以上的教研活动。

  4、做好校区教务工作:学籍管理、期初教材征订、代课、调课等;在每学年开学两周内,完成本学区学生在外就读的取证工作。(教导处查学籍管理、在外就读证明)

  5、学期末,将校区教师的教学业务资料交到教导处归档。

  6、校区负责人不在时,履行其校区日常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