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怎么不知道感动了

孩子怎么不知道感动了

孩子怎么不知道感动了


  近日,有两则新闻颇为吸引眼球:一则是四川有一位律师建议为孝道立法,并提出公务员录用以孝为先:招收、聘用、晋升公务员、领导干部,必须审查其孝敬、赡养父母的情况,并以此作为衡量审查其品行是否端正的第一前提。

  另一则是美国首都华盛顿一名年仅3岁的男孩卢卡斯·赫兰德,在短短一个星期内,先后救了自己的母亲和2岁的小弟弟,被美国人称作“超级宝贝”。一次是妈妈做家务时不慎从凳子上摔下失去知觉,才3岁的小卢卡斯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幕,不是哇哇大哭,而是像个小大人似的,给家人拨电话求援;一次是汽车突然自燃,和弟弟正在车顶上玩耍的他,拼命将弟弟护送到安全地带。

  虽然,两则新闻发生的地点不同,情形各异,但放在一起思索,颇有价值。就事论事,前者可谓是一种悲哀,如果连像“孝”这样的道德规范竟然要通过立法“保护”,“强制执行”,当人民的公仆还要以孝不孝作前提,那道德还有没有“质感”和“美感”?后者是一种率性,连3岁的孩子也能“不舍己还救人”,道德内涵得让人钦佩,而在此处还不仅限于道德。

  当然,这仅仅是两个个案,但对比之下,却引出了一系列被忽视的问题:

  1、我们的道德规范还有多少可资利用的“资本”?

  2、我们的美德教育还有多少可以称颂的“美感”?

  事实上,教育的“美感”被销蚀,正成为时下道德教育力量疲软乏力的一道“软肋”,表现在:

  ·一味把“道德规范”人为地抬高至“法律规章”,减弱了道德对多数人的约束作用,这种道德问题法律“泛化”,对保持道德的美感和法律的尊严都难以带来预期的效应。

  现在,不少人对社会风气的不正和国民素质的弱势,除了从道德上鞭挞之外,就期望通过立法“一劳永逸”,以为法律是对道德的最好的唯一的保护,也是让人遵守的强制力量。于是,出现了“道德规范”向“法律规章”“大转移”的现象。如将“孝”立法,就是其中的一种表现。其实,“道德规范”越往“法律规章”上靠,反而不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恰是风尚有待转向的征候。

  ·把“道德规范”的内化过程简单地变成人人必须执行的一纸条文,减弱了道德在社会影响中的崇高地位,增加了急功近利的色彩。

  现在对孩子的一些道德熏陶,已被所谓越来越精细的行为规范、守则所吞没。一些部门和学校,热衷于条条规章的制定,甚至弄出了百多条,几乎事事有“规章”,处处有“标尺”,时时有“指标”,再搞繁杂、琐碎的“分分计较”。这样的话,道德的柔情被规章无情地碾得支离破碎。

  ·把“道德规范”教育的长期过程笼统地以一种时尚的仪式所代替,减弱了道德精神的隽永成分,倚重了形式的分量,甚至把美好的情感体验变成了赤裸裸的交易。

  有报道某小学为了在学生中更好地弘扬中华孝敬美德,让学生与父母签订一份《孝敬教育协议书》,协议内容由学生与父母双方经过协商而达成。孝敬父母这种很需要情感投入的细活变成了市场规则下冷冰冰的一纸契约。

  这样的情形,使得我们今天的道德,或者说美德的教育缺少亲和力,这在孩子们学生的反应中尤其明显。他们一听到“道德”,不是“洗耳恭听”,而是反感;说到“美德”,不是“肃然起敬”,而是掩鼻;要进行美德教育,不是“乐在其中”,而是消极。“现在的许多孩子,为什么不会感动了?”不少人发出了这样的感慨,许多孩子对于《我为……而感动》这样的作文题目竟然无从下手,很多孩子只能写出类似“自己的钱包失而复得”的“感人故事”,实际上都是编造出来的。

  其实,孩子们是无辜的,这多半是因为我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剥去了附在道德身上的“美丽外衣”,蚀空了道德本体内的“内涵精髓”,以致于我们今天的道德、美德教育显得面目并不“眉清目秀”,教育并不“和蔼可亲”,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孩子,教育的高昂付出并没有换来预期的正果。

  其实,道德和法律,都具有约束人的行为、稳固社会的共同特性,但法律规章的执行,带有强制性的特点,而道德规范则更多地需要人们的自觉遵守、环境影响和情感投入。如果用法律规章手段去维护、实践道德规范,那会产生许多意想不到的负作用。

  因此,在对孩子们的美德培养中,尤其需要注重教育的“美感”,要让源于人类文明的美德焕发出应有的光泽,是需要通过“美感”来揩亮的:

  ·美德教育是一个情感体验的美好过程

  要让孩子在自然状态下的比较中,感受品质高尚的幸福,从内心深处形成信服道德的信仰。上海某中学在暑期组织了20多位同学到农村贫困地区体验生活。一位在校的“皮大王”,目睹农村孩子的生活境遇后,毫不犹豫地从身上掏出了所带的钱,他要帮助贫困的孩子,而且说出了一番着实令人感动的话。显然,人的道德情感的培育,不是靠说教出来的,而要靠体验带出来的发自内心的“美感”。

  ·美德教育是一个柔情似水的美丽过程

  不是所有刚性的东西才具有教育的力量,人文关怀的柔情,会让孩子们在体认中获得精神的滋润,产生向往真善美的回力。为什么今天的孩子被感动的少了,是因为这些孩子缺少道德实践的内化过程。如果把美德内化过程简单地归宿于一种强硬的形式,或以规则代替人文的关怀,以外力代替内力,即使美德在孩子们心目中也会变成“一潭死水”,没有了应有的感召力。

  ·美德教育是一个天生丽质的美味过程

  中华民族在长期的文化积淀中产生了诸如“尊老爱幼”、“谦逊礼让”等美德,这是历经大浪淘沙而磨亮的“钻石”,不是哪个人说了算就成的。同样,美德的继承也不能靠“家谱式”的作坊,更多的是要让孩子们去品味。那种热衷于百万中小学生宣誓“诚实守信”,把公益劳动列为必考课并加以考核,把“孝敬父母”成为一门“课”等,也许初衷并不坏,但这是把美德逼上了意外“整容”的境地,很难有“清秀”感,也势必让孩子们学生感到索然无味。

  因此,今天的美德教育,应当自然些,美丽些,柔情些,少用刚性多用软性,少用规定多用感化,少用强制多用熏陶,要让美德成为滋润孩子们心田的甘霖,美感成为孩子们接受美德的雨露。宁愿少一点为道德立法,多一点为美德聚情。

  好孩子育儿网整理编辑
  采编自:文汇报



(责任编辑:暖暖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