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就学可获补助

残疾儿童就学可获补助

残疾儿童就学可获补助

  昨日,家有残疾孩子的许先生致电本报石狮记者站(88730707)求助:他家经济较为困难,为孩子医病已花去了一大笔钱,目前正为孩子的学费发愁了。记者随后走访石狮市民政部门获悉,许先生可向学校提出助学补助。

  据介绍,今年起石狮市的残疾少年儿童、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子女在接受小学、初高中教育过程中,将可获得助学资金补助,如果接受中专(含职业中专)以上教育,将获得更多奖励。

  据了解,具体的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人每学年300元,初中生每人每学年500元,全日制普通高中生每人每学年800元。该补助的资金由石狮市残联和中华慈善总会共同承担。此外,当年被全日制中专及以上院校录取的,或者残疾人参加成人高等教育(含电大、自考、函授等)毕业的,石狮市残联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中专(含职业中专)学历的为2000元,大专学历的为3000元,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为5000元。

  奖励的对象为石狮市常住户籍并持有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的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即父母中至少一人持有《残疾人证》,并享受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只要是符合以上条件的均可申请,申请补助可由本人或父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奖励可向户口所在镇(街道)残联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