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艾滋病与劳动世界的实施准则--培训

关于艾滋病与劳动世界的实施准则--培训

关于艾滋病与劳动世界的实施准则--培训

   7.培训 

  培训应该面向不同人群,并针对其不同特点作出调整:经理、主管以及人事部门官员;工人及其代表;师资培训人员(男性和女性);同伴教育人员;职业卫生和安全官员;以及工厂/劳动监察员。应该寻求新的方法支付花费。例如,通过借用或培训自己的教员,企业可以从国家艾滋病项目或其它相关资助渠道寻求外部的支持。根据已有的资源,培训材料可以千差万别。可以改编这些材料以适应当地的风俗习惯以及适合男女不同情况。还应训练教员能够处理针对少数人的偏见,特别是关系到种族或性取向时。他们应该从个案研究和已有的好的教材中吸取经验教训。最好的教员往往就是职工自己,因此,应在所有层次开展同伴教育工作。这种培训应该成为工作场所年度培训计划的一部分,而年度计划应该与工人代表协商制定。

  7.1 对经理、主管以及人事部门官员的培训 
  除了参加面向所有工人的宣传教育项目外,主管和经理人员还应该接受其它方面的培训,以便:
  --使他们能够解释并处理有关工作场所艾滋病防治政策方面的问题;
  --使他们熟悉艾滋病的有关知识,以便于帮助其他工人克服对艾滋病在工作场所传播的误解;
  --向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工人解释合理的照顾,使他们能尽可能长久的继续工作;
  --随时掌握并妥善处理那些歧视或疏远感染艾滋病病毒工人的行为或做法;
  --使他们能够提出有关现有卫生服务和社会福利方面的建 议。
  7.2 对同伴教育人员的培训 
  同伴教育人员应该接受特别的培训,以便使他们能够:
  --充分掌握预防艾滋病的知识和方法,能够在劳动者中开展完整的或部分宣传教育项目;
  --在制定和实施培训活动时,充分考虑种族、性取向、社会性别和文化背景的差异;
  --与工作场所其它现行政策联系起来并从中吸取经验,例如,那些关于在工作场所发生的性骚扰或使用残疾人方面的政策;
  --使同事能够找出其生活中可以导致增加感染危险的因素;
  --向那些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工人在如何应付感染以及由此带来的影响方面提供咨询。
  7.3 对工人代表的培训 
  工人代表应该在工作时间内接受培训,以便:
  --使他们能够解释并答复有关工作场所艾滋病政策方面的 问题;
  --使他们能够在师资教育项目中培训其他工人;
  --能识别在工作场所发生的歧视或疏远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工人的个别行为或活动,以便于有效地同这种现象作斗争;
  --帮助和代表患有艾滋病相关疾病的工人在需要时获得合理的照顾;
  --能够向工人提供咨询,帮助认识并减少他们个人生活中的危险因素;
  --很好地掌握艾滋病知识,并向其他工人们宣传;
  --确保他们在履行代表职能的过程中,所获得的任何有关工人患有艾滋病的信息能够得到保密。
  7.4 对卫生和安全官员的培训 
  除了参加面向所有工人的宣传教育项目之外,卫生和安全官员应该接受其它特殊培训,以便:
  --充分掌握预防艾滋病的知识和方法,能够在工人中开展宣传教育项目;
  --能够对工作环境作出评估,确定可以改变或改进的工作方法或条件,从而减少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工人受伤害的可能性;
  --核实雇主是否为工人提供并维持一个健康和安全的工作环境与工作流程,包括安全的急救程序;
  --确保与艾滋病有关的信息,如果有的话,和其它与工人有关的医疗记录一样得到严格的保密,只有在符合《国际劳工组织工人个人资料保护实施准则》的情况下才予以透露;
  --能够向工人提供咨询,帮助识别并减少他们个人生活中的危险因素;
  --能够将工人转诊到内部或外部的医疗机构,在那里工人的医疗需求可以得到有效地解决。
  7.5 对工厂/劳动监察员的培训 
  主管部门应该确保工厂和劳动监察员拥有足够的处理手段来履行他们监督、执法和建议的功能,特别是企业内部与艾滋病预防有关的事宜。为此,他们应该接受工作场所艾滋病预防和保护策略的特别训练。这种培训应该包括: 
  --有关的国际劳工标准,特别是《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1958 年(第111号)》,以及国家法律法规; 
  --如何增加工人和管理人员对艾滋病的了解; 
  --如何将艾滋病的问题结合到经常性的职业安全与卫生简报以及工作场所培训中去; 
  --如何帮助工人获得现有的待遇(例如如何填写申请表)和 享有其它法定权利; 
  --如何确定是否侵犯,或者忽视工人在艾滋病方面的权利; 
  --开展流行病学或社会影响调查时,根据本规范收集和分析工作场所艾滋病相关数据的技巧。
  7.6 对接触人血及其它体液工人的培训 
  所有工人都应该接受工作场所发生事故时控制感染的操作程序和急救方面的培训。培训项目应该提供以下内容: 
  --提供急救; 
  --关于减少暴露于人血及其它体液危险的普遍性防护措施 (详见附件二);
  --防护设备的使用; 
  --在暴露于人血及其它体液事件发生时需遵循的正确程序;
  --在发生职业事故时获得赔偿的权利, 还需要强调的是没有必要将采取防护措施与个人可以察 觉的或实际的艾滋病病毒感染状况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