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泊在都市的流浪儿(图)

漂泊在都市的流浪儿(图)

漂泊在都市的流浪儿(图)

编者的话:
  本报通过精心策划,至今已连续四期推出“关注未成年人保护系列报道”,本期为终结篇。前三期的报道推出后,得到了社会多方面的关注与支持,江苏江阳市女民警施蓉来电话说:“看到这些孩子的苦难生活,再想想自己的孩子,实在让人心里难以平静……”;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傅伟看后说:关注这些孩子是我们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应该动员各方面力量,为这些孩子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江西武警总队宜春市支队刘辉来电给我们讲述了一个部队战士和当地社会福利院孤儿结成一对一救助对子的真实感人故事……
  虽然我们的系列报道结束了,但是今后仍将会一如既往地关注类似题材,关注未成年人的生存状况,关注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

  9岁的小飞离家出走的原因很简单,爸爸跟妈妈离婚,娶了新妈妈,新妈妈总是打他。小飞于是撬了家里的钱柜,带着1000多元钱坐火车离开贵州老家。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小飞去过北京、九江和杭州,钱很快就花光了。又饥又渴的小飞在杭州火车站碰到一位“老板”,“老板”答应管吃管住,还给零花钱。不知底细的小飞便跟了“老板”,从此开始了乞讨生涯,每天要把讨来的钱全部上交才能换来一碗冷饭。如果完成不了乞讨任务,不仅不给饭吃,还要遭受毒打,更别说零花钱了。
  小飞说,这个“老板”还算好的。他在流浪路上碰到一些小伙伴可惨了,“老板”让他们做“小扒手”,每天分配任务,完不成,不给饭吃,还用烟头烫、棍子打。这些孩子事实上成了“老板”的扒窃工具。
  去年12月底,杭州市四次对市区的乞讨人员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在千余名乞讨人员中,未成年人竟有800多人。部分成年人以“老乡”、“亲戚”、“朋友”等名义控制了一些未成年人参与乞讨,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今年前8个月,杭州市偷、拎、扒案件上升比例较大,而九成偷、拎、扒案件为“小扒手”所为。
  一项调查表明,流浪儿童问题根源主要在家庭,其中大多数都是单亲离异家庭。“这个比例在我们这里占到65%,由于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当我们护送孩子回家后,很多孩子又会出来流浪。”杭州流浪儿童保护中心的潘老师忧心忡忡地说:“此外,有些父母平时对孩子疏于管教,自己又有赌博、打骂孩子等不良陋习。迷恋网吧、厌学出逃孩子的比例正逐年上升。”
  街头流浪儿童的存在给社会、家庭及其本人带来严重危害,已构成一个社会急需关注和解决的问题。杭州市儿童保护中心的老师说:“仅有我们的爱是不够的,应尽可能使他们回到家庭,或者接受家庭式的教育,这些孩子需要的是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呵护!”(傅拥军)

  据调查显示,我国16岁以下的流浪儿童每年约有15万人次,且仍呈上升趋势。这个被忽略的人群,经常出现在城市的僻静角落,靠乞讨或卖艺为生,甚至于被教唆去偷窃……都市屋檐下的流浪儿童,已不可回避地成为值得人们关注的一个边缘群体。

每个童年都应该灿烂

  盗窃、垃圾、毒品、艾滋病这些成年人都会害怕的“名词”,却和名为“小飞”、“夏青”、“曲比尔子”、“倩倩”……的孩子相连着。透过一组组令人心酸的镜头,我们看到的不仅是孩子们无奈的表情,更看到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仍然任重道远这一现实。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青少年的整体素质影响着国家未来的发展。在未成年人保护问题上,国家历来是很重视的:1991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这些法律法规及政策的颁布实施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纳入了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然而,随着经济生活的进一步发展,未成年人保护也面临很多新问题: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导致未成年人群体利益与其他群体之间的矛盾加剧,于是我们看到了儿童辍学、工厂非法雇用童工等等;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使社会不良文化和丑恶现象对未成年人成长造成负面影响,于是我们看到了沉溺于网吧而荒废学业的少年、受社会风气影响一些青少年扭曲的金钱观;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使得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尚缺乏高效、畅通的反映渠道和及时有效的解决途径等等,于是我们看到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逐渐失去了单位这一传统的依托。这些问题的集中表现就是未成年人人身受到伤害的事件不断增多,未成年人犯罪率也在逐年提高,200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9780人,占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总数的9.1%,比2002年上升了12.7%。“伤害”与“被伤害”成了未成年人保护中不能忽视的关键词。
  未成年人问题形成的因素是复杂的。首先是家庭的因素,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在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然而,有些家长溺爱、不管不问或粗暴对待,有的单亲家庭缺少正确的教育方法。其次是学校因素,部分学校片面强调“分数”、“成绩”、“升学率”,重智育轻德育。再次是社会因素,一方面,近年来社会大众传媒、网络过分渲染凶杀、暴力、恐怖、色情等情节,给青少年的身心成长造成极不利的影响;另一方面对处于弱势群体的边缘青少年缺乏一个有效、系统的救助机制。最后,法律的因素。我国目前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还存在着不少缺陷:立法缺乏“系统化”,内容过于分散,没有形成一个相对稳定、完整、独立的法律体系;实体法适用“成人化”;程序法“缺陷化”,刑事诉讼法缺少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的诉讼程序等等。
  解决未成年人保护中存在的种种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立法机关要不断完善立法;政府部门要大力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司法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继续开展好希望工程等群众性活动;家长要以健康的思想、品德熏陶未成年人,以科学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学校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行素质教育,以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全面发展;新闻媒体也要为营造人人爱护未成年人、个个帮助未成年人的舆论环境多做一些工作。
  让每个童年都灿烂是我们全社会的责任。每个孩子都拥有了自己灿烂美好的童年,我们才会拥有更加灿烂美好的明天!(凌锋)

  图1:小飞已是一位“江湖老手”,他专门等在一个十字路口,只要红灯亮时,便熟练地穿行在车辆间,一手拿碗一手拍打车窗,向人行乞。(傅拥军 摄)
  图2:在杭州市流浪儿童中心常年有几十位流浪儿,这里的孩子流动性较强,有的已经是第二次或第三次来了,也只有在这里才会真正看到他们无忧无虑的笑容。(傅拥军 摄)
  图3:杭州武林广场附近一位自称丧父失母的孩子在乞讨。(傅拥军 摄)
  图4:流浪儿童犯罪已成为一个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这是在人行天桥偷手机被捉的“小扒手”。(傅拥军 摄)
  图5:向“老外”乞讨成为与杭州这个国际化旅游城市形象特别不和谐的一景。(傅拥军 摄)
  图6:在熙攘的街道上,常会看到被作为乞讨诱饵的孩子。(傅拥军 摄)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