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0月13日 建国后第一家典当商行成立

1987年10月13日 建国后第一家典当商行成立

1987年10月13日 建国后第一家典当商行成立

  典当商行的出现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经济越活跃,资金的需求量越大,周转频率越快,急需临时性资金的情况便时有发生。以实物作抵押向客户发放贷款从而使“死钱”变成“活钱”的性质使“进当铺就跟进银行一样”成为不少人对典当行业的全新认识。成都华茂典当商行属集体所有,主要面向群众和小型集体及个体企业,经营日用品、房屋等私人动产或不动产,以及企业积压产品闲置设备和额余原材料的典当拍卖业务,典当借款利率不高,金额数目也不大,典当期限还可以依据客户的实际要求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