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关于反腐败查办大要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检察院关于反腐败查办大要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检察院关于反腐败查办大要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市检察院今年反腐败查办大要案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反腐败查办大要案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今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指示精神,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终将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定位在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上,集中查处了一批职务犯罪大要案,为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加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截止九月底,共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9件20人,其中大案18件19人,案件数与去年持平,大案比例增加了31个百分点。在侦查终结的案件中,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0件10人。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查办大要案的决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揭露和惩治腐败分子,是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更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为此,检察机关针对目前客观环境条件变化,办案要求高、难度大,少数干警存有畏难情绪的实际,从加强党的政权建设,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不断用党的十六大和各级关于反腐败斗争的要求深化认识,统一思想。一是从服务大局的高度上,明确查办大要案在整个反腐败斗争中的地位和作用,引导干警从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充分认识查办大要案是党和人民的要求,是改革发展的需要,增强查办大要案的历史使命感;二是从履行职能的责任上,明确查办大要案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引导干警认清职责、忠于职守,增强查办大要案的职业责任感;三是从公正司法的要求上,明确“两法”的修订和法制的完善是历史的必然,引导干警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增强依法查办大要案的自觉性;四是从执法办案的效果上,明确查办大要案有利于显示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坚定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败的信心,引导干警以查办大要案的成果,赢得党委的支持和群众的信任,增强查办大要案的积极性。今年以来,检察机关始终把领导精力、办案骨干集中到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大要案上,以大要案的突破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立查的大要案中,涉案数额5万元以上不足10万元的10件,10万元以上不足50万元的3件,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1件,100万元以上的3件。

二、突出办案重点,确保办案质量。工作中,我们始终把保证办案质量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注重发挥整体优势,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使案件质量明显提升。一是强化整体意识,层层严格把关。⑴发挥检委会作用,严把决策关。做到“五个必须研究”,即:部门内部分歧较大的必须研究;批捕、起诉改变自侦部门定性的必须研究;审查的事实、数额变化大的必须研究;需政法委协调的必须研究;需提交上级检察机关把关的必须研究。今年来,检委会对查办的18件大案,严格把关,保证了案件的顺利查办。⑵坚持“三个不查”,严把立案关。从初查、立案开始,牢固树立起诉和审判意识,做到“三个不查”,即:凑数的案件不查;证据明显不足,可能撤案的不查;争议、分歧大,经协调仍达不成共识的不查。⑶正确适用强制措施,严把批捕关。坚持批捕部门提前介入自侦活动,及时掌握情况,帮助把好事实、定性关,严格采取强制措施,在批捕环节把好案件质量。⑷全面审核,严把起诉关。今年制定了《自侦案件快速、协作办案实施办法》,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公诉部门制定全面、具体、操作性强的退查提纲,或与侦查部门联合补查,及时固定、补强证据材料。二是重证据,把准案件事实关。办案中,坚持把证据作为侦查办案的核心,坚决摒弃先入为主和主观臆断的做法,切实强化全面取证的意识,既注意收集嫌疑人有罪、罪重的证据,又注意收集无罪、罪轻的证据;既注重收集和固定能够直接、正面揭示和证实案件真相的证据,又注意收集和固定可以间接、侧面揭示和证明案件事实的辅助证据,使主证与辅证、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人证与物证等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和证据体系,保证了案件质量。三是加强协调,形成办案合力。积极争取党委、上级检察机关的支持和指导,严格执行案件汇报制度,对查办的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对检委会有分歧或案情复杂的案件,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较好地解决了执法办案中遇到的问题。认真贯彻《xx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的意见》,紧紧围绕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重点查办《意见》中规定的“三类案件”:⑴国家工作人员在土地审批、城市建设和管理、项目投资、企业注册、税收征管等行政管理活动中,以权谋私,索贿受贿,严重侵害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妨害市场经济秩序,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企业和经济发展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⑵利用企业改革、改制之机,贪污、私分、挪用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⑶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严重破坏资源有效配置和市场公平竞争,情节严重的行贿犯罪案件。为了增强打击的质量和效率,坚持领导精力向办案一线凝聚,业务骨干向办案一线集中,检务保障向办案一线倾斜,保证了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工作的开展。如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副所长闫xx受贿案、xx油田工农办副主任杨xx等人贪污窝案,这些案件的查处,严惩了腐败分子,保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三、讲究政策策略,努力服务加快发展。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省、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现市委确定的“三大跨越”战略目标,时刻把保护干事创业,服务加快发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查办案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保护干事创业,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在准确把握法律要义,坚持严格执法的基础上,为了让干事创业者解除后顾之忧,放手大胆干事创业,集中精力谋求发展,结合有关法律政策和工作实际,制定了《xx市人民检察院服务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措施40条》,坚持“六必查、六不查”,即:在经济交往中贪污受贿的必查,正常的礼尚往来不查;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私分公款、中饱私囊的必查,为促产、促销所采取的某些有失公平的提成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不查;采取不正当手段竞争,对单位、个人行贿的必查,为争取资金、项目发生的不完全合理开支不查;在改革和营销活动中因严重渎职给国家和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必查,在大胆改革中因经验不足而造成失误的不查;企业之间挪用公款谋取私利的必查,相互扶持拆借使用的不查;承包、租赁及股份制企业的法人代表及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侵吞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的必查,获得的超额奖金和报酬不查。二是着眼服务发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监督与服务、发展与稳定、坚决与慎重、原则性与灵活性、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的关系,努力做到凡是有利于寿光经济发展的,凡是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的,凡是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凡是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就坚决依法予以保护。为了维护发案单位的声誉和工作秩序,规定严禁开警车到发案单位调查取证;不轻易查封、冻结企业的账目和银行账户;在多个办案组需要到一个企业查证时,集中人员一块取证,明令禁止不经批准私自到企业查证,努力做到不间断企业指挥系统,不间断企业生产经营。对必须查封、冻结、扣押企业账目、银行账户和财物的,坚持快查快结,按规定及时予以解冻和返还,并积极帮助企业追缴涉案款物。今年查办的18件大案中,有13件发生在企业,对这些企业都力所能及地依法提供了保护,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三是结合办案实践,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总结落实了一案一分析、一建议、一整顿、一教育和一回访的“五个一”预防工作法;加强了对发案特点、规律的研究,广泛开展了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特别是对一些重大项目建设,加强了对招投标等重要环节的监督,收到了较好效果。今年以来,先后在25个系统开展了系统预防,在25项工程开展了专项预防,建立预防基地10个,组织法制教育和宣传7次,纠正违法事项10次,帮助有关单位建章立制55条,通过预防节省工程建设资金4000余万元,较好地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身心发育特点,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和有利于今后成长,办案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特别保护规定,采取指定专人办案、走访家庭学校等措施,探索适合他们特点的办案方式,重视教育、感化、挽救,寓教于审,并根据实际情况,为他们案后的学习、生活、就业提供帮助。全年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的26名,作出不起诉决定的3名,建议法院作缓刑判决的2名。在所中小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配合学校做好在校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四、加强监督管理,依法公正文明办案。为保证反腐败大要案的顺利查处,使每一起案件达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我们不断加强自身监督管理力度,努力提高干警职业道德素质和执法水平,强化依法办事观念,确保了公正执法,文明办案。一是抓教育,搞好超前防范。今年以来,结合工作任务和干警思想实际,先后进行了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开展了以办案作风、办案纪律为主要内容的纪律作风整顿;根据高检院和省、市院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加快发展”教育活动,重点对执法观念、执法思想、执法行为、执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进行了查纠;结合贯彻中央关于在全党兴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决定和省、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在全院开展了“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创学习型科室、塑造学者型检察官”和“解放思想、干事创业读书月”活动。通过这些教育和活动,进一步营造了检察机关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良好氛围,增强了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和廉洁从检的观念。二是抓规范,健全制度约束。为有效解决查办案件工作中的盲目性、随意性等问题,始终把严格办案纪律、规范执法行为作为查办案件工作中的重点问题紧盯不放,积极探索用制度管人管案的良性机制。在严格执行中政委“四条禁令”、高检院“九条硬性规定”和“廉洁从检十项纪律”、省院“六条禁令”等硬性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办案实践,健全完善了《案件初查、立案和采取、变更强制措施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包靠大要案制度》、《检委会研究大要案制度》、《扣押、没收赃款赃物管理制度》、《“一案三卡”工作制度》、《督查制度》等规定。这些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对约束干警执法行为,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了很好作用,避免了办案工作中不规范、不合法问题的发生。三是抓监督,坚持防微杜渐。⑴坚持定期检查。为了确保查办案件质量,今年先后进行了案件质量、办案安全防范、赃款赃物管理等方面的大检查,从见微知著、防微杜渐的角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查找办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保证了所查办的大要案的质量。⑵固牢内部防线。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责任连带制度,通过实行领导与业务科室、业务科室与干警之间签订责任状,坚持办案工作与办案纪律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以及院领导和纪检部门定期不定期督查等措施,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网络。⑶强化外部监督。为充分接受社会监督,9月初,从社会各界重新聘请了26名执法执纪监督员,并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设置了举报箱,公布了监督电话;坚持对重大案件必访,一般案件随机访,重点考察干警执法执纪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这些措施的落实,有力促进了秉公执法、文明办案。

今年的查办大要案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干警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不适应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部分干警的执法观念、执法素质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新时期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一些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还缺乏深入系统的探讨研究,办案机制不够完善,特别是在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案件上还缺乏应有的力度,离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办案经费不足,技术装备落后的问题,仍然制约和影响着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一步,我们决心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市第十四届人代会提出的要求,振奋精神,加大措施,扎实工作,继续深入抓好反腐败查办大要案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果,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