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残疾人状况调查报告

贫困残疾人状况调查报告

贫困残疾人状况调查报告


    为了准确掌握我市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市残联于今年5月10日至31日在全市由各县(市)、区残联组织,以乡(镇、社区)为单位对贫困残疾人逐户、逐人进行调查摸底登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贫困残疾人基本情况
    1、残疾人数量11.3万人,占全市人口比例4.01%
    2、农村人均纯收入在1200元以下的为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城镇以市民政局确定低保线以下为城镇贫困户和贫困人口。
    3、低保标准人均农村25元/月、城镇人均65元/月。
    4、贫困残疾人3.6万人,可扶持残疾人2.16万人。
    5、贫困残疾人城乡未享受低保人数17624人。
    6、贫困残疾人危房、险房和无房户5202户。
    7、肢残贫困残疾人需要解决代步车的2670人,家中没有彩电的18970户。
    8、贫困残疾人患病拖着看不起病比较普遍。
    9、贫困残疾人子女上学费用主要靠政府减免和社会救助助学,衣服、用具、家电多数靠亲朋好友换代废弃不用的,大部分家庭的贫困残疾人都在初中以下学历。
   10、近年贫困残疾人家庭绝对数在增加。
    从近年低保中残疾人在年报表中的数量比例变化可看出,如西丰县2002年残疾人占低保总数的30%,2004年末这个比例上升到40%多,3年上升了10个百分点,经过多年的扶贫,残疾人家庭脱贫后又返贫的比例也较大,相对贫困数在扩大,有60%贫困残疾人家庭通过扶贫手段无法脱离困境,但享受低保又受指标限制。
    二、贫困原因
   1、孤寡和一户多残占低保户的约1/3;
   2、因残疾而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子女也困难,无能力照顾高龄化的残疾老人;
   3、家庭人口多,劳动力少,特别是残疾而且还有疾病占比例也较大;
   4、企业转型下岗失业、及取缔残疾人机动三轮车营运,车主未有合适就业机会,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工资标准偏低等。
   三、已采取措施和办法
    1、已初步建立了城乡实施最低保障制度,在城镇几次提高低保标准,对重度残疾人提高10%标准享受,保障了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2、城里职工实行医疗保险,农村一些地区开展了初级养老保险;铁岭县、昌图县农村试行了合作医疗保险,贫困残疾人受益较大。
    3、全市实施了5年的残疾人"十项爱心工程",以及开展的"光明行动"、"公益金资助贫困残疾人建房",在省里争取了百万元的残疾人专项扶贫资金,市里在棚户区改造,取暖费补贴都对残疾人给予了关怀和照顾。
    4、开展了按比例残疾人就业;
    5、省市县各级政府拨专款为特困残疾人口建房;
    6、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扶贫帮困"一帮一"活动。
    7、采取了定期救助和临时救济,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趋于完善。
    8、市里今年4月份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对贫困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救助操作性强。
    四、下一步解决残疾人贫困问题的想法
    1、完善城乡低保制度,真正做到"应保尽保"特别是扶贫救助在农村是核心,要加大资金力度开展农村养老保险。
    2、省、市将享受低保的残疾人保障标准提高一定比例。市财政每年划出一定资金为残疾人建房。
    3、全面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实施意见》关于残疾人的救助措施,尽快出台铁岭《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于1月24日转发省财政厅等13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意见》对残疾人在扶贫、就业再就业、税费减免、生活保障、养老保险、住房采暖、医疗救助、教育资助、法律维权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4、解决农村残疾人医疗保障问题,像城镇职工一样享受;
    5、扩大就业,增加残疾人收入,落实好省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法规,每年从残保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经费定期培训残疾人就业,以重新安置为主。
    6、动员社会力量,每年在全市开展资金和实物救助(经常性)。
    7、落实好省政府残疾人免费接受义务教育文件;市县财政按人口比例筹集残疾人专项经费,开展如"光明行动"和给肢体残疾人购代步车和无彩电家庭购彩电,市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实施意见》中有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