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教育公平中小学不再分等

广东教育公平中小学不再分等

广东教育公平中小学不再分等

  农村学生住进标准宿舍、在卫生食堂就餐、非本地户籍孩子享受同等入学待遇……新学期开学之际,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42010)》,以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
  该意见规定义务教育不再搞学校等级评估,并由有关部门制定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办学标准和实施方案,推动各地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并加大财政投入,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
  针对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实施意见》规定,凡在广东居住半年以上并有固定住所、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来源的非户籍人口,其适龄子女随父母流入广东的,应列入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范围。(贺林平)

《人民日报》2005年9月5日 第十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