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纲通讯2003年第3期

两纲通讯2003年第3期

两纲通讯2003年第3期

?工作指导?
--妇女是环保的生力军(摘要)--顾秀莲
--2002年全国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摘要)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在三报一刊开辟“两纲之窗”宣传专栏

?工作交流?
--辽宁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两纲培训的实效性
--湖北省谷城县“母亲安全”项目工作取得成效
--山西省制定母婴安全大行动实施方案
--各省(市、区)妇儿工委加强自身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活动简讯?
--全国60万群众参加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知识竞赛活动
--全国消除碘缺乏危害健康教育“三进”活动启动
--我国首次通过计划生育网络实现对农村流动人口动态统计
--各地活动简讯

?调查研究?
--全国总工会公布对《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调查结果
--湄公河次区域打击拐卖妇女儿童项目动态--广西东兴公众态度调查

?全球了望?
--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促进儿童健康战略方针            
--千年发展目标简介              
--投资妇女保健是战胜贫穷的关键
--台湾主妇联盟做环保

?知识之窗?
--什么是社区卫生服务
--什么是“就业”与“失业” 
--法律援助知多少

?工作指导?

            妇女是环保的生力军(摘要)
                顾秀莲

  编者按: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今年sars的爆发,为我们敲响了保护人类生存环境,增强环保意识的警钟。这里我们选登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同志曾经发表过的一篇文章,借以勉励广大妇女在抗击非典和参与环境保护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妇女与环境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充分发挥妇女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妇女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中有其特殊的优势和作用
  首先,妇女承担着繁衍后代、从事人类再生产的任务。这一神圣的使命使她们更能深切地感受到环境恶化给自身及子孙后代造成的苦果,更加关注影响后代生存的环境问题。其次,妇女在家庭生产劳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我国农村有4.8亿妇女,70%家庭的种植和养殖业是由妇女承担的。妇女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能否兼顾环保要求,开源节流,不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较高经济效益,对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非常关键。第三,妇女在家庭消费领域中占主导地位。在我国,家庭70%的消费是通过妇女进行和完成的。妇女对消费品和消费方式的选择,即能否选择一种低消耗、低污染、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生活方式,可以直接影响生产结构的改变,进而影响到环境状况。第四,妇女在家庭教育中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如果每一个母亲都能用自己的行为影响自己的孩子,使他们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养成保护环境的好习惯,就可以增强下一代保护环境、热爱自然的自觉性。
  中国妇女在环境保护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林业局和全国妇联共同开展了“三八绿色工程”活动,每年都有1.2亿妇女参加义务植树和防护林体系建设及小流域治理。10多年累计植树50亿株,面积达6000多万亩。目前,“三八林”、“三八果园”、“三八绿色基地”等绿色工程遍布全国城乡。全国妇联在广大城乡妇女中还开展了“妇女•家园•环境”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号召妇女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选择绿色消费,抵制有污染的洗涤用品,丢掉塑料袋重拎菜篮子,崇尚俭朴自然,不追求奢侈高消费,自觉节水、节电,实行垃圾分类、回收废旧电池,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等。这些环保活动得到了广大市民和家庭的欢迎和支持。
  近年来,性别群体的环保网络不断拓展,专业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在众多的以性别群体划分的各类社团组织中,以女性为主要角色的民间环保组织也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十分活跃。全国不少妇女之家、妇女儿童活动阵地都开办专题讲座,对妇女进行环境教育。增加妇女在环境和发展领域管理人员比例是《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目标之一。目前,工作在环保领域的女性越来越多,为促进“妇女与环境”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妇女是环保事业的一支伟大生力军,她们的环保意识提高了,其作用将像北京《行动纲领》宣告的那样:“妇女对无害生态环境的经验和贡献必须成为21世纪议程的中心组成部分,除非承认并支持妇女对环境管理的贡献,否则可持续发展就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目标。”“妇女与环境”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妇女与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广阔的领域,它涉及到妇女与贫困、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卫生、妇女与就业、妇女与参政等方方面面的问题。我国虽然为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了优越的条件,妇女解放也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尚需进一步做好相应的工作。
  鉴于妇女在环保中的特殊优势和作用,应该进一步增加妇女在环境和发展领域中的决策管理人员比例,确保妇女有机会参与到环境项目的决策、管理、设计和规划中,使她们真正平等地参与可持续发展。
  今后要继续提高广大妇女的环境、资源意识,特别是要加强对基层女领导干部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教育。同时,要把提高妇女整体素质作为增强妇女环境意识的基础,继续致力于全面提高妇女素质,把妇女环境文化素质的培养放在“女性素质工程”的重要位置上,大力推广和普及有利于生态环境建设的科学技术,以加速实现妇女在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领域方面的平等权利。(摘自妇女与环境网)

       2002年全国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摘要)

卫生资源
  2002年末,全国卫生机构总数30.6万个;全国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不含村卫生室)29.7万个;与上年比较,妇幼保健院(所、站)减少65个;2002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3580个。

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
  2002年全国县妇幼保健院(所、站)1605所,床位3.1万张,卫生技术人员5.5万;2002年全国县妇幼保健院(所、站)诊疗人次2233.0万次,入院人数83.5万人,病床使用率46.3%;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数0.74张、人员数1.18人。

医疗服务
  2002年全国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数为21.5亿次,妇幼保健院(所、站)0.75亿次,占3.5%;2002年妇幼保健院(所、站)入院人数255万人,占4.3%。

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
  据2002年全国26种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初步统计,传染病报告总发病率180.14/10万,死亡率0.35/10万,病死率0.20%。与上年比较,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和死亡率基本稳定。发病率较高的依然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淋病和麻疹,病死率较高依次为狂犬病、艾滋病、白喉、新生儿破伤风和流脑;2002年儿童常规免疫接种率四苗报告接种率为:卡介苗(bcg)98.0%,脊髓灰质炎疫苗(opv3)98.4%,百白破(dpt3)98.2%,麻疹疫苗(mv)97.9%;2002年血吸虫病流行县(区)427个,累计达到消灭标准县(区)253个;碘缺乏病监测县2963个,累计控制/消灭县2514个;2002年底,全国累计农村改水受益人口8.68亿人,改水受益人口占农村人口91.7%;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56.6%;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48.7%;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为52.6%。

妇幼保健
  2002年新法接生率97.2%,其中:市98.8%,县96.0%;住院分娩率达78.8%,其中:市87.0%,县69.0%。与上年比较,2002年住院分娩率增加2.8个百分点。据2001年妇幼卫生监测地区统计,孕产妇死亡率50.2/10万,新生儿死亡率21.4‰,婴儿死亡率30.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5.9‰。统计资料表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城乡差异显著(见表1)。

表1 监测地区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工作交流?

        辽宁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两纲培训的实效性
  辽宁省妇儿工委认真总结20世纪90年代两纲宣传培训工作的经验,坚持区分层次、研训结合,提高了两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主要做法:
一、区分培训层次,确定培训对象和内容
  总结经验,分析实施两纲的不同层次、工作主体及特点,从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入手,区分层次、确定对象。把培训对象划分为四个层次:
  1、第一责任人。省妇儿工委成员和主管市县长是决策者,对贯彻实施两纲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他们工作的侧重点又不同,省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承担着实施两纲某一个方面的目标和任务;市县长则肩负着一个地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整体运筹指挥的重任。在设计培训方案时,将第一责任人划分为两个班次。妇儿工委成员的培训内容以学习和全面掌握两纲内容为主;而市县长的培训内容以学习了解两纲实施的意义、任务、要求和地方如何落实,如何规划和推进本地妇女儿童发展为主。
  2、组织骨干。包括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各市妇儿工委办主任、专职副主任,统计系统的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他们承担着实施两纲的组织联络、协调服务和监测统计任务,对两纲的总体任务和目标要求以及如何操作必须了如指掌。对组织骨干安排了两期培训,一期是全面讲解两纲的内容、要点及监测统计指标体系;一期是针对两纲实施的具体任务,结合实际边总结、边交流、边研讨如何操作。
  3、新闻宣传骨干。他们是面向社会宣传两纲,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为妇女儿童发展和权益保护提供良好舆论环境的主体。在国家两纲和省两个规划出台之际,及时对他们进行了培训。请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委宣传部领导进行全面的辅导和动员,提出对两纲宣传工作的具体要求。省妇儿工委和省委宣传部还联合设立了“宣传妇女儿童特别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4、执法人员。两纲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没有设置量化的目标,在贯彻实施中更要注重明确任务,提高执法人员的社会性别意识和贯彻两纲的责任意识。
二、研讨培训结合,增强培训工作的实效性
  为了加强对肩负实施两纲重任各级各部门人员的能力建设,增强贯彻两纲的创造性,在注意区分不同层次培训人员的基础上,把培训与工作研讨、对策研究和调查研究相结合,强化培训对象的主体参与意识,使两纲的目标任务和实施要求内化为各层次责任主体的国策意识、责任意识和实践创新能力。着力抓了三个方面:
  1、把培训与对策研究相结合,增强决策层的社会性别意识和儿童优先意识。在对省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领导培训时,请政府副秘书长主持,常务副省长亲自参加,对两纲内容进行系统辅导,并与各成员单位就全省实施两纲的重点难点进行对策研究。在培训前,下发了全省实施两纲六大难点对策征集和各部门主旨发言的安民告示,加之常务副省长亲临现场,对策可行就拍板定案,促进了各部门领导主体意识的增强。培训前,有的进行了调研,有的组织了论证,踊跃地参加对策研讨。对于解决妇女就业与再就业,农村妇幼卫生保健,中小学生辍学,妇女儿童数据库建设,贫困妇女儿童救助等难题给省长当高参、出良策。数据库建设经费、儿童活动阵地建设方案现场落实。
  2、把培训和工作研讨相结合,促进骨干层对两纲的理解和把握,夯实两纲实施的组织和操作基础。在对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各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专职副主任及监测统计人员和公安干警三个层面培训中,注重把学习与工作研究相结合,全面系统地领会和掌握两纲的内容、重点和实施要求,特别是掌握操作性的要领。专请国务院妇儿工委办领导、全国研究性别意识和家庭暴力专家等进行辅导;又分别请省里教育、卫生、统计部门领导专门就全省现状和如何实施进行专题讲座,现场对话。组织大家结合20世纪90年代两纲实施工作,谈经验、做交流,达成共识。比如,加强农村贫困县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两纲监测统计指标设置和数据收集、高危孕产妇救助、反对家庭暴力等难点指标监控办法和达标措施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操作办法,作为学习培训研讨成果大家共享,各地普遍反映效果明显。
  3、把培训和调查研究结合,推动影响妇女儿童发展中普遍性问题的解决。各县区举办的培训班都要求培训人员事先调查走访,带着基层妇女儿童生存、发展和权益保护方面的普遍性问题和难度最大的问题参加培训,共同研究解决。卫生、教育等部门在培训前都下发调查问卷,培训中按照两纲要求,对调查情况进行分析比较,把全省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向妇儿工委和省政府主管领导汇报,推动问题的及时解决。比如,卫生部门在组织全省妇幼保健人员培训中了解到,由于近两年连续发生特大旱灾农民减收,部分特困高危孕产妇因贫困放弃抢救。将这一情况及时向省长汇报后,今年将出台特困高危孕产妇救助制度。此外,在培训调研的基础上还启动了“出生缺陷干预项目”和“关注农村妇女健康行动”。

      湖北省谷城县“母亲安全”项目工作取得成效
  2002年以来,谷城县积极实施“母亲安全”项目,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率先垂范。县政府领导经常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副县长等亲自上街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母亲安全”知识。
  二是抓住时机、宣传服务。“三八”期间,工作人员身披“住院分娩,母亲安全”宣传带,在城关主要街道、商场门口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妇产专家为前来咨询的孕妇作体检,并详细解答孕妇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母亲安全”知识展板吸引了不少群众观看。
  三是整合资源、宣传到位。将“生娃上医院,母子都平安”的宣传画分发到农村孕妇手中、每个农户家中、张贴上墙;每名孕产妇、妇女干部人手一本“儿童优先,母亲安全”宣传册;乡镇卫生院自编“致孕妇的一封信”发给怀孕妇女;在《谷城日报》、县电视台开辟“母亲安全”宣传专栏,刊登妇幼卫生知识;各乡镇在交通要道、人群集中的地方刷写固定标语,制作图文并茂的黑板报。
  四是培训先行、提高水平。年初县卫生局举办了全县妇产科、妇幼医生暨《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培训班,4个县直医疗单位、17个乡镇卫生院24名妇产科、妇幼医生参加了培训,并通过妇幼保健人员进行产检、高危筛选,把“母亲安全”知识带到每个家庭。
五是措施具体、工作落实。狠抓5个关键环节:(1)孕妇登记。对全县已怀孕和持有准生证暂未怀孕的妇女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登记造册。(2)高危孕产妇筛选。在全县推广使用了孕产妇危险因素评分表筛选高危孕妇,使高危筛查率达到95%以上。(3)住院分娩动员。推行住院分娩承包责任制,县级人员包乡,乡级人员包村,村干部、村医包到孕妇,层层承包。(4)提供优质服务。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限价收费,为孕产妇及其家属提供爱母、爱婴、温馨、便捷、安全的服务。据统计,2002年1?8月全县住院分娩孕妇1058人,住院分娩率达到62.13%,比前一年提高4.13%。(5)落实转诊工作。建立了县、乡、村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为孕产妇急救转诊提供了方便,赢得了抢救时间。

      各省(市、区)妇儿工委加强自身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今年以来,各地注重加强规范化管理和妇儿工委自身建设。天津市妇儿工委下发了《两纲工作目标管理意见》;安徽省妇儿工委下发了《省妇儿工委工作规程》;山西省妇儿工委下发了《省妇儿工委联络员职责》;四川省妇儿工委下发了《对各成员单位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和《省级两纲示范县标准化工作规程》;吉林省妇儿工委下发了《进一步加强两纲示范县(市、区)工作意见》,实行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实施妇女儿童规划述职评议制;湖南省妇儿工委下发了《市州、县市区妇儿工委工作制度》和《对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县(市、区)进行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山西省制定“母婴安全”大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儿童纲要目标,继续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山西省卫生厅、山西省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山西省母婴安全大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和卫生行动部门各自的职责,规定两家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反馈和总结交流经验,拟定和安排下阶段工作及培训重点。《方案》从加强孕产妇健康教育、严格孕产妇危险因素筛查与管理、成立县级孕产妇抢救中心、加强乡镇卫生院对孕产妇保健的管理处理、提高接产水平以及明确对村级妇联干部和妇幼保健人员的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及措施,提出了抓点带面的工作方法。

?活动简讯?

       全国60万群众参加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知识竞赛活动
  今年2月14日,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全国妇联宣传部、中国妇女报联合发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知识竞赛系列活动,旨在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妇女纲要的贯彻实施。
  地方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妇联宣传部主动做好活动的宣传和组织工作,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从各地活动开展情况来看,可以总结为以下特点:领导重视、组织有序、宣传面广、参赛人多。全国31个省(区、市)妇儿工委办公室都先后转发或下发了开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陕西省专门成立了知识竞赛活动办公室,分管主席亲自挂帅任办公室主任;北京、山东、江苏、重庆等省(区、市)还结合本地的妇女纲要(规划)层层开展知识竞赛,层层进行评比表彰;河北省党政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参加知识竞赛;吉林省将竞赛活动作为考核基层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的一项内容;安徽省对参加竞赛的地区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截止6月10日,全国有28个省(区、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集体订购《中国妇女报》知识竞赛试题55.6万多份,订购中国妇女出版社发行的知识竞赛试题小册子5万多份。社会各界人士还以个人名义订购试题主动参赛。目前,全国约有60多万群众参加了知识竞赛活动。其中,北京、江苏各有10万人参赛;四川有7.5万余人参赛;重庆有5.4万余人参赛;安徽3.5万余人参赛;天津、黑龙江、广东、云南各有2万余人参赛;浙江、广西、江西、陕西、新疆各有1万余人参赛;辽宁、吉林、内蒙、福建、贵州、海南、宁夏、青海、上海、河北、湖南、湖北、山东、西藏、青岛、厦门都不同程度地组织群众参加了知识竞赛。
  为配合活动开展,为参赛者提供服务和帮助,在《中国妇女报》连续刊载了10篇介绍妇女纲要相关内容的文章,编印发行了介绍妇女纲要相关知识的宣传手册。竞赛活动的有效开展,在全社会进一步掀起了学习妇女纲要、宣传妇女纲要的新高潮。
  近期,征文和访谈两个栏目将相继开栏,希望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做好“访谈专栏”妇女纲要实施情况的总结工作,并要积极关注“征文栏目”,发动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妇女群众围绕《我的权益我维护》和《我谈妇女纲要》两个主题,谈感想、谈体会,踊跃投稿。

       全国消除碘缺乏危害健康教育“三进”活动启动
  为贯彻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进一步在全社会宣传普及消除碘缺乏危害的科学知识,4月22日,中关工委办公室、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等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发布食用碘盐保护儿童智力发育宣传标志暨开展消除碘缺乏危害健康教育“三进”活动的通知》。“三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克服“非碘”疫情给正常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食用碘盐保护儿童智力发育宣传标志发布工作和消除碘缺乏危害健康教育“三进”活动的顺利启动。
  一是抢抓时间。2003年5月15日是第十届防治碘缺乏病日。为将反映今年活动日主题“食用碘盐保护儿童智力发育”的宣传标志、宣传画和相关材料及时发送到各地,“三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人员加班加点,于5月2日将10万张宣传画全部印制完成并及时寄送各地。22个省(市、区)根据文件精神及时在当地开展了宣传工作。二是转变方式。4月份以来,随着“非典”疫情的突发和加重,空中学习、网上学习成为人们在这一期间的主要选择。“三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将以会议为主、以群众性聚集活动为主的发布启动调整为以新闻信息为主、以网络传播为主发布消息。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等12家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了消息。同时,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盐业总公司也及时将这一活动通知、宣传标志和活动信息搬上了工作信息网站。三是加强沟通。为使培训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交流,组委会办公室明确一名专人负责,了解各地对文件的落实意见,协调各地搞好部门间的衔接。截止5月底,湖南、江西、西藏、江苏、山东、广东等省市已制定了落实意见。首期省市级“三进”活动宣传教育培训班将在9-10月间举行。

       我国首次通过计划生育网络实现对农村流动人口动态统计
  为防止非典型肺炎由城市向农村蔓延,我国政府利用庞大的计划生育网络首次实现了对农村人口跨省流动情况的全面调查。此次调查自5月1日开始,除西藏以外的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2606个县参与了此次调查,占全国县级单位总量的97%。我国政府在过去30年里建立了一个由近200万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和8300万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组成的计生服务网络。这一网络在此次调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众多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深入农户家庭,在为育龄群众服务的同时还一并宣传非典防治常识,并对农村流动人口的变动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员除详细记录农村流动人口的流向和个人基本情况外,还将有关信息传输到一个为防治非典进行数据上报的专用信息网站。该网站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原有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基础上开发出来,每3天更新一次调查数据。
  据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截至5月17日23时,中国已有449.8万农村人口在5月上旬从外省流入本地农村,其中,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广东流出的人口共235万,占总量的52%;安徽、河南、湖南、江苏、湖北、江西、河北、广西8个省区的流入量达331.8万,占总量的74%。此次调查为各级各部门防治非典提供了量化的数据支持,有关省区和部门已根据统计情况对非典防治进行了相应部署。(摘自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网)

       浙江省妇儿工委召开“儿童发展与社会责任”座谈会
  为进一步明确培养教育儿童的社会责任,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5月份浙江省妇儿工委召开了“儿童发展与社会责任”座谈会。省教育厅、团省委等职能部门的领导和儿童教育、卫生保健、法制宣传教育、文化出版、文艺体育、宣传媒体、玩具食品用品质量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巴音朝鲁副省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做好儿童工作,是实现我国新时期战略目标的基础工程;儿童也是人民群众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儿童工作,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这个小康必须是惠及十几亿人民的小康,其中包括儿童,而且儿童应该优先受惠。他提出三点意见:一要以执政为民的思想来做好儿童工作。要充分认识做好儿童工作的深远意义,增强做好儿童工作的历史责任感,把做好儿童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按照儿童纲要和规划的要求,认真履行好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在当前抗击非典的重要时刻,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儿童的健康和安全;二要认真开展对儿童问题的研究。儿童成长有其自身的规律,在不同的背景下又会有各种特点。要面向社会,倡导“儿童优先”、“尊重儿童”、“支持儿童”的意识,动员全社会关注儿童发展;要面向家庭,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亲子观、育人观;要面向儿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根据浙江培养未来建设人才的要求,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三要切切实实为儿童做好事、办实事。要抓住“六一”契机,更加关注儿童问题。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优势多为儿童服务,为儿童解决实际问题。要主动关心工作在抗击非典第一线医护人员的子女,关心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关心困难家庭儿童和问题儿童,切实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学习、健康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让儿童更多地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以及社会给予的温暖。
  与会者围绕儿童教育、儿童心理、儿童健康、儿童环境等问题,在介绍已有成功做法与经验的同时,积极提出建议,进行了深入探讨。

          上海市妇儿工委召开试点课题成果推广会议
  为进一步发挥街道、乡镇妇儿工委在实施妇女儿童规划中的组织作用,上海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上半年召开了“街道、乡镇妇儿工委实施妇女儿童规划工作有效性探索"试点课题成果推广会。
  市妇儿工委办公室首先对课题的由来、运作、内容、成果,以及问题和建议做了概要介绍。杨浦区四平街道、长宁区等四个试点的区、街道、乡镇妇儿工委代表分别作了《加强街道、乡镇妇儿工委的组织建设》、《街道、乡镇妇儿工委工作模式思考》、《建立妇儿工委工作多维评估机制》、《妇儿工委工作受益主体评价的思考与探索》的试点课题报告。长宁区新泾镇镇长作了《拓展政府职能,完成管理机制,有效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目标任务》的发言。嘉定区妇儿工委和徐汇区天平街道办事处妇儿工委结合试点课题成果,畅谈了推广运用课题成果的计划。
  市妇儿工委副主任孟燕充分肯定了各级妇儿工委组织在以往工作中发挥组织网络的优势和强势,并就如何推广和创新试点成果,对各级妇儿工委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结合本地区的发展现状和地域特点,创造性地推广、运用试点成果,形成具有地方特色,时代特征,上海特点的基层妇儿工委工作优势。第二,认真理解和体会加强街道、乡镇妇儿工委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将此工作纳入政府主管部门年度的重要工作序列,纳入街道、乡镇行政的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管理的目标考核体系,成为街道、乡镇政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真正推进本地区妇女儿童发展与市(区、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第三,街道、乡镇妇儿工委要共同为建立起上海比较完善的分性别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而努力。上海已在市级的126个监测指标中建立了40个分性别指标,占31.47%;在区县级的96个监测指标中建立了29个分性别指标,占30.2%。各街道、乡镇妇儿工委要为在“十五”计划的实施中建立性别平等发展的指标体系和为“十一五”计划的制定打下扎实的基础,确保2005年终期妇女儿童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会上还发行了《街道、乡镇妇儿工委实施妇女儿童规划工作有效性探索”课题成果》一书,作为街道乡镇妇儿工委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的工作指南。

       广东省、黑龙江省“妇女与性别”宣传研究工作迈出新步伐
  广东省妇儿工委4月中旬举办了构建先进性别文化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宣传培训班。全省妇儿工委副主任、省和中央驻穗及各市主流媒体记者、编辑共100多人参加了培训。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省妇联主席、省妇儿工委副主任林惠俗作了题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与妇女发展》的辅导报告,突出论述了大众传媒在构建先进性别文化、促进男女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她指出,当今社会大众传媒的影响力与日俱增,要求妇儿工委和妇联组织,要进一步促进大众传媒增强社会性别意识,借助大众传媒的力量,营造有利于男女平等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研究员卜卫在宣传培训班上作了《传播我们的声音--妇女、儿童权利宣传倡导的战略和方法》的讲演。省精神文明办副主任顾作义在培训班上重点介绍了建设文化大省的重要意义、内涵、基本思路。特别指出性别文化建设是文化大省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新闻媒体在建设先进的性别文化过程中,要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要旗帜鲜明地批判封建主义的性别文化;大力倡导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文明进步要求的性别观念,开展当代女性新形象的讨论,防止用男性视觉去塑造女性。
  此外,省妇儿工委和省文化厅的负责同志、中山大学的教授还分别介绍了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及实施难点,并就创建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努力弘扬先进的性别文化等作了专题发言。部分获得首届“广东妇女儿童工作好新闻”奖的作者在大会上介绍了宣传妇女儿童工作的经验和体会。
  黑龙江省妇女(婚姻家庭)研究所与黑龙江大学近日联合成立了社会性别与发展研究中心,这是落实《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妇女与教育”领域中关于在高等教育中开设妇女学、社会性别与发展相关课程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从事妇女与社会性别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开设多学科和跨学科的妇女学课程,培养从事妇女学研究和教学的专门人才。
  研究中心将进一步整合研究资源,集中研究力量,以大学校区为基础,为社会性别与发展研究建立跨学科、可持续、综合发展的教育基地,集教育、教学、研究为一体,将妇女研究成果与性别分析方法渗透在相关课程和校区活动中,有效推动社会性别研究在黑龙江教育、学术领域中的主流化进程。从2003年6月起,研究中心将为社会学系高年级本科生开设36学时的社会性别研究课,填补黑龙江省妇女学学科建设的空白。

       四川省“圣象杯”大型征文活动启动仪式在成都举行
  为贯彻实施《四川省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一代社会主义新人,四川省妇儿工委等五部门于5月29日在成都启动了首届"圣象杯"少年儿童"讴歌祖国,赞美家乡"大型征文活动。柯尊平副省长在启动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说,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历来重视、关心和支持少年儿童工作。2001年,省政府颁布了《四川省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制定了新世纪前10年儿童发展目标。此次征文活动的开展,既能促进少年儿童写作水平的提高,集中展示我省儿童整体精神风貌,是推动《四川省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实施的一个重要举措。此次征文活动分小学、初中、高中四个年龄组。2004年1月中旬将举办大型颁奖仪式,将优秀文章汇集成书,全国发行。

         哈尔滨市实施妇女儿童规划工作取得新进展
  哈尔滨市政府高度重视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将两个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部门责任,积极推进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他们的做法是:(1)层层制定颁布妇女儿童规划,强化政府责任主体行为。各区、县(市)都将妇女儿童规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政府工作议程;纳入政府各部门职能序列。(2)加强机构建设,配备专职人员。各区、县(市)妇儿工委按照省市妇儿工委工作会议的要求,积极争取政策,做到机构、编制单设,办公室人员配齐配强。有8个区、县(市)各配了一名专职干部;2个区、县增加了一个副科级指数;5个区、县(市)的儿少办编制由妇儿办公室使用。截止2002年11月末,全市有16个区、县(市)建立健全了妇儿工委机构。

       镇江市在领导干部中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问卷调查
  江苏省镇江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今年在全市2300多位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问卷调查,强化领导层社会性别意识,收集各级领导对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全市共发放问卷2350份,回收率为96.7%。

           国内首家女职工权益保障庭成立
  北京市西城区成立了国内首家女职工权益保障庭。该庭将专门受理女职工由于特殊生理特点而享有的特殊保护受侵害的案件,包括女职工“四期”特殊保护、“四期”内调整岗位、女职工生育权等。近年来涉及女职工权益保护的劳动争议案件有上升趋势,数量接近劳动部门处理的所有劳动争议案件的10%。女职工权益保障庭设在区劳动争议委员会,将实行合议庭制,妇联、工会女工权益部的有关人员作为劳动争议仲裁的兼职仲裁员,与仲裁委员会的专职仲裁员共同组庭参加庭审。为更好地开展工作,西城区将分批对兼职仲裁员进行法律理论和仲裁程序方面的相关培训。

         承德市双桥区成立本省首家“妇女维权岗”
  近日,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本省首家“妇女维权岗”,由申控、侦查、监督、公诉、民行、预防6个科室联合组成,根据各自职能承担不同责任。其职责是:为本区遭受家庭暴力和人身、婚姻、财产侵害以及其他相关侵害的妇女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使妇女维权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黔西南州成立家庭暴力致伤鉴定中心
  为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维护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贵州省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州妇联共同成立了“黔西南州家庭暴力致伤鉴定中心”。其职能是:通过对家庭暴力受伤者伤情进行检验鉴定,积极为受害妇女和儿童及办案单位提供证据,使违法犯罪分子得到应有惩罚。通过对家庭暴力典型案件的曝光,向社会宣传家庭暴力的危害,震慑犯罪,弘扬正气,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宁海县设立妇女法律援助信访接待日
  为了使更多的妇女知法、懂法,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云南省宁海县妇女法律援助联络中心规定:将每月15日定为妇女法律援助信访接待日,由县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法院等单位的司法干部担任接待员,定期到县妇联现场办公,直接面对贫困妇女、受害妇女、单亲家庭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对一些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重大疑难案件进行综合处理。目前县公安局与县妇联正协商成立妇女儿童伤情鉴定委托受理中心,县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也有望在今年开庭审理。

            枣庄市开通“代理妈妈”网站
  “六一”前夕,山东枣庄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和枣庄市妇联开通了“代理妈妈”网站,网上提供了需要帮助的100名特困儿童情况。 “代理妈妈”活动始于1998年,旨在对失去双亲或单亲贫困儿童进行爱心救助。目前枣庄市已有16000余人成为“代理妈妈”,4870多名困难儿童在“代理妈妈”的关爱下健康成长。为进一步扩大救助队伍,拓宽救助领域,构筑更为方便快捷的救助平台,枣庄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枣庄市妇联实施了网络救助工程,抽专人建起“代理妈妈”网站,首批向社会公布了100名特困儿童及其资料。爱心人士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救助贫困儿童,交流代理心得。

?调查研究?

     全国总工会公布对《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调查结果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已实施8年。为了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推动女职工生育保险的全面施行,2002年以来,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组织部分省、市对《试行办法》试行情况进行了调查,近日公布了调查结果。此次调查涉及20个省、市,其中18个省、市是问卷调查,2个省、市是座谈研讨。问卷调查涉及1871家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其中公有制企业占被调查企业的81.3%,非公制企业占18.7%。职工总数为125.2万人,其中女职工占被调查职工总数的39.4%。
  现状:参加调查的省、市中,有12个省(区、市)颁布了本省、市生育保险统筹规定。在问卷调查的企业中,参加生育保险人数占职工总数的86.3%。1999-2001年3年享受生育保险女职工人数占被调查企业女职工总数的10.9%。绝大部分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是按工资总额比例征缴。按1999-2001年平均计算,企业提取生育保险费的比例为工资总额的0.84%,最高的为1%,最低的为0.4%。3年中,80%的企业未调整过提取比例。在个别地区仍采取按绝对额方法缴纳生育保险费,即按每个参保职工一年缴纳30元的简单方法。
  调查发现,目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生育保险基金主要采取两种方法:一是基本按照《试行办法》规定支付生育保险基金的仅占17.3%,即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符合计划生育的流产医疗费、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其中,生育医疗费得到全额支付的占20.9%,支付50%-80%的占30.4%,支付50%以下的占7.6%,其他为41.1%。二是一次性定额支付生育保险基金或定额支付生育医疗费的占77.4%,即以顺产、难产为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数额的生育保险基金或在支付生育津贴的同时,以顺产、难产为标准定额支付一定数额的生育医疗费。支付中一般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对企业。调查还发现,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对落实生育保险待遇有一定影响。目前一些地区在医疗保险改革中,把生育保险也纳入其中。29.4%的企业将生育费用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在纳入医疗保险的企业中,有19.6%的可以全额报销生育医疗费,46.9%的部分报销。
  问题:(1)一次性定额支付方法使部分企业和女职工负担加重,降低了女职工生育待遇。有22.8%的企业参加生育保险后,仍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支付女职工实际生育费用与社保经办机构定额支付的差额部分;有43.3%的企业认为负担未减轻,不愿参加生育保险。(2)生育保险进展缓慢。《试行办法》实施8年来,全国半数以上的省(区、市)均未实施省级生育保险办法。(3)收大于支的问题突出。目前生育处于逐年降低趋势,但生育保险基金提取比例却多年保持不变。随着工资总额的增长,基金收大于支。(4)生育保险立法滞后。《试行办法》多年还停留在试行阶段,有些条款已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5)企业办理生育保险费用手续难。
  全总女职工部认为,生育保险关系到女职工的就业和生育保障,政府应给予高度重视,建议对已经颁布8年的《试行办法》加以修改、完善,尽快出台生育保险条例。(摘自《中国妇女报》)

     湄公河次区域打击拐卖妇女儿童项目动态--广西东兴公众态度调查
  调查的目的是:了解东兴公众怎样看待越南妇女与本地男性跨国非法事实婚姻的态度,为项目干预提供客观依据。
  为保证调查的顺利开展,项目调研专家组先后在北京和南宁举办了两次调查员培训班。此次调查的总样本量为400人,其中农村200人,城市200人,调查对象有干部、工人、农民、学生、个体工商户或非农业劳动者各占一定比例;男、女各一半;老、中、青各1/3。有效问卷365份,有效率93.8%。数据是以spss社会科学统计软件包为工具进行了统计分析。从数据分析中了解到六方面情况:
  一是多数被访者都很关心拐卖妇女儿童这类的犯罪活动,并对相关法规有一定了解;二是人们在遇到妇女儿童被拐卖的情况时,基本上都会向受害者提供帮助。但由于当地存在边民通婚的习俗,人们倾向于将所有的越南妇女与本地人的婚姻看成是同一类的婚姻,一般未考虑其中是否有拐卖现象;三是教育水平与对拐卖妇女儿童现象的认识有直接关系。教育水平高的人认识水平也较高,教育水平低的认识水平也相对低一些。因此,在未来的干预中,要特别注意对教育水平较低的人群进行宣传;四是公众在认识上没有把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与自己身边发生的越南妇女与本市男子的非法婚姻联系在一起。大部分人对这类婚姻的看法基本上认为合理,不合法。这将是未来干预的重点;五是公众在如何定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上还存在一定的分歧,今后要加大宣传力度;六是在妇女儿童被拐卖的原因方面,公众反响呈多样性,说明这一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和多因性,这也是项目第一阶段的调研重点。

?全球了望?

        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促进儿童健康战略方针
  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促进儿童健康的战略方针。战略方针以减少全球儿童和少年的死亡率为宗旨,主要内容包括:增强育婴母亲的身体健康,加强儿童营养;通过接种疫苗和保健等措施防止儿童传染病;采取措施减少儿童受伤,为儿童营造健康环境;保护少年的身心健康,确保儿童的心理和精神健康发展,帮助生活困难的儿童和少年。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世界每年有近1100万儿童和少年死于艾滋病、肺结核、疟疾以及营养不良等,其中发展中国家死亡的儿童占99%。与此同时,全球有12亿少年的身体健康正在受到艾滋病毒、吸烟、酗酒、忧郁、自杀和暴力的威胁。(摘自新华网)

                千年发展目标简介
  2000年9月,在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上,世界各国领导人就消除贫穷、饥饿、疾病、文盲、环境恶化和对妇女的歧视,商定了一套有时限并能够测量的8个目标和48个指标。这些目标和指标被置于全球议程的核心,统称为千年发展目标。到2015年必须实现的千年发展目标(指标从略)如下:
  目标1:将极端贫穷和饥饿人数减半。靠每日不到1美元维持生活的人口减半;挨饿的人口比例减半。
  目标2:实现普及初级教育。确保所有男童和女童都能完成全部小学教育课程。 
  目标3:促进男女平等并赋予妇女权力。到2005年,在小学和中学教育中消除两性差别;到2015年在各级教育中消除两性差别。
  目标4:降低儿童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1990年的基础上降低2/3。
  目标5:改善孕、产妇保健。孕产妇死亡率在1990年基础上降低3/4。
  目标6:与艾滋病毒/艾滋病,疟疾等其他疾病作斗争。遏止和开始扭转艾滋病毒/艾滋病的蔓延;遏止和开始扭转疟疾等其他主要疾病的发病率或患病率。
  目标7:确保环境的可持续性发展能力。将可持续发展原则纳入国家政策和方案;扭转环境资源的流失;将无法获得安全饮用水的人口减半。到2020年使至少1亿贫民窟居民的生活有明显改善。
  目标8:为发展促进全球合作。进一步发展开放的、遵循规则的、可预测的、非歧视性的贸易和金融体制,包括在国家和国际两级致力于善政(good governance)、发展和减轻贫穷。
  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请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署长马克•马洛赫•布朗作为发展集团的主席,协调千年发展目标运动及国家一级的监测活动。今后要加强四方面工作:
  一是以实际援助支持和帮助各成员国的优先事项。联合国针对每个国家确定的优先事项,帮助将千年发展目标纳入国家级工作。联合国工作人员和各国小组开展了密切协作。在发展中国家制定实现目标的方针和步骤,就其政策和方案的拟订、能力建设和创新实验,提供了咨询和具体援助;
  二是国家级监测。联合国各机构、经合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还有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正致力于支持和帮助每个发展中国家编写千年发展目标报告。由国家政府、私营机构和民间社会合作编写的报告越来越多,它们强调说明了在实现目标上,各国在哪些方面走上了正轨,哪些方面急需采取行动,以及资金是如何使用的等;
  三是全球监测。联合国组织建立了《千年发展目标》全球或区域一级综合的有关所有千年发展目标的统计网。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根据整个联合国系统各机构、基金、方案和区域委员会以及世界银行、货币基金组织、世贸组织和经合组织的资料,协调数据分析并维持一个有关全球一级的统计的综合数据库。各成员国可以从这些资料中发现自己所处的水平。
  四是研究带头人。联合国将设立“千年研究项目”,该项目将通过调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学者网络,通过与联合国系统内专家的协作,开辟新研究,提出新想法。在秘书长千年发展目标问题特别顾问杰弗里•萨克斯教授的领导下,这一全球努力将有助于查明各国实现所有目标,在政策、能力发展、所需投资和筹资方面的需要。
  另外,联合国及其国际和民间社会伙伴计划根据各国的国家战略和需要,在各国发起一系列旨在提高认识的千年运动。在发达国家,运动的重点将是调动舆论,使之成为一种工具,推动发展援助、贸易、减免债务、技术及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所需的其他资助。在发展中国家,运动的宗旨则是建立行动联盟和帮助政府确定优先事项(包括预算中的优先事项)及更有效地利用资源。 
  千年发展目标为全球达成共识提供了框架。联合国各部门将帮助确保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目前,全球已在实现千年发展目标上取得进展,但进展既不均衡又过于缓慢。无论在发达世界还是发展中世界,全球所面临的挑战都是调动财政支持和政治意愿,要求各国政府再次做出承诺,调整本国发展的优先事项和政策,加强能力建设,以及获得民间社会和私营机构的支持。(蒋烽)

             投资妇女保健是战胜贫穷的关键
  联合国人口基金发布的《2002年世界人口状况报告》,用大量翔实的数据和实例表明,投资于妇女保健可以使各国更加富裕。
  联合国人口基金高级研究员波恩斯坦说:“该报告的目的是提醒人们,要实现在2015年将世界贫困人口减半的目标,各国就必须加大对妇女保健的投资,缩小性别歧视,给予女童和妇女接受教育、健康服务和其他资源的平等机会。报告还指出,20世纪70年以来,那些生育率降低、人口增速减缓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较快。一旦政府注重投资于妇女的生殖保健,降低婴儿死亡率,妇女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少要孩子,这些国家就会获益”。“这一现象在20世纪80?90年代经济得到迅速发展的亚洲四小龙中表现得较为突出。马来西亚、新加坡、韩国和中国的台湾省经济发展均得益于在计划生育和安全生育上的投资。拉美国家像巴西和墨西哥也属于类似的情况。在1970年出生在巴西的人中,如今其中的25%生活在贫困当中。如果这个国家的生育率始终维持在上一世纪初的高水平,那么如今该国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比例就会是37%左右。类似实例都说明要战胜贫困,不能只谈经济增长本身,还需要投资于健康和教育等社会部门,这对促进经济增长至关重要。《报告》指出贫困与高生育率之间,存在着一个恶性循环。那些贫穷、卫生条件差的国家,人口不断增长。而大量的人口负担又使得脱贫成为一个更加遥远的目标;《报告》建议各国政府对于妇女的生殖健康给予更多的重视;《报告》呼吁各国政府为妇女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服务以便她们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孩子的数量和间隔;《报告》还提请重视青少年早孕现象,因为早孕影响女孩的教育和发展。而接受教育的程度越高,妇女就越能形成正确的生育观。”

                 台湾主妇联盟做环保
  台湾有一个致力于环境保护的主妇联盟环境保护基金会,简称主妇联盟,从1989年成立至今已拥有6000名会员。
  主妇联盟以讲课、开办亲子活动、茶叙等多种方式倡导环保生活方式。剩菜剩饭以及菜叶、果皮等厨余,既造成了大量浪费,又增加了垃圾量,占台湾垃圾总量的35%。对此,主妇联盟发起了将厨余回收养猪、堆肥的环保活动。其做法是:用环保的观念及免费赠送养花堆肥土说服居民参与此项活动;为居民配备厨余桶;讲解存放厨余的方法;每隔两天回收车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回收厨余,送往堆肥场和农家。主妇联盟自1998年6月起已吸收6000户台北市民参与此项活动。
  作为家庭生活方式及习惯的主导,“我可以不白,但我卫生”是主妇联盟推广不漂白再生卫生纸的行动口号。她们联系造纸公司赞助生产出首批不漂白再生卫生纸,然后背着纸卷到机关、社区,耐心宣传推广。为扭转人们"白"就是好、就是卫生的认识误区,她们做产品检验报告,证明不漂白再生卫生纸在吸水性、强度、卫生等方面与原木纸浆纸无差别。为打消使用者的疑虑和鼓励厂家生产再生卫生纸,主妇联盟还促成有关部门公告了再生卫生纸环保标准。(摘自人民日报)

?知识之窗?

                什么是社区卫生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政府领导、社区参与、上级卫生机构指导下,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为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摘自:中国卫生2003年第3期)

             什么是“就业”与“失业”
  就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60岁,女16-55岁),从事一定的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其中,劳动报酬达到和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为充分就业;劳动时间少于法定工作时间,且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本人愿意从事更多工作的,为不充分就业。
  失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工作能力,无业且要求就业而未能就业的人员。其中,虽然从事一定社会劳动,但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视同失业。(摘自: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网)

                   法律援助知多少
  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指导和统一协调下,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并给予减、免收费,以保障实现其合法权益,完善国家司法公正机制,健全人权及社会保障机制的一项法律制度。
  哪些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1)刑事案件的代理和辩护;(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的事项;(3)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4)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5)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6)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7)需要予以公证的与公民个人人身、财产密切相关的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8)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
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标准是什么: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是按本市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掌握。
  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有哪些: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为:(1)咨询;(2)领取申请表;(3)递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法律援助中心对申请人案件及经济审查在20天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决定受理的签订法律援助合同,并指派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法律服务机构。
  申请法律援助应带哪些材料: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3)申请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4)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立案通知书;(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代理权资格证明。
  申请人应向哪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法律援助案件按下列原则管辖:(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2)不需经法院解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3)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法律援助中心管辖。(摘自中国司法网)

主办单位: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协办单位: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主  编: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