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不能使用的五类外用药

疾病知识  2009-03-06 07:05:59  文章出处:
现代临床医学研究通过大量的事实证明,孕妇不宜用下列5类外用药物: 第一,杀癣净。药理研究分析,杀癣净的主要成分是克霉陛。在临床上,该药多用于皮肤黏膜真菌感染疾病。比如,体癣、股癣、手足癣等皮肤病症。科学家们在动物实验中发现,它不仅有导致胚胎毒性作用,其药物成分对哺乳期的妇女也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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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临床医学研究通过大量的事实证明,孕妇不宜用下列5类外用药物:

    第一,杀癣净。药理研究分析,杀癣净的主要成分是克霉陛。在临床上,该药多用于皮肤黏膜真菌感染疾病。比如,体癣、股癣、手足癣等皮肤病症。科学家们在动物实验中发现,它不仅有导致胚胎毒性作用,其药物成分对哺乳期的妇女也有一定的影响。为了人口优生,健康生育,孕妇忌用的外用药。

    第二,达克宁霜。药理研究分析,达克宁霜主要含有硝酸脒康唑等成分。药理研究表明,使用这种药物以后,局部会有一定的刺激作用,对孕妇极为不利,因而不宜使用。如果皮肤局部较为敏感,容易发生接触性皮炎,或局部刺激发生灼感、红斑、脱皮起疮等病症。专家们明确指出,使用该药时,应特别注意皮肤的变化,如出现上述反应,应及时停用,以免皮损加重或发生感染。

    第三,百多邦软膏。从药物作用上讲,百多邦软膏是一种抗生素外用软膏,在皮肤感染方面,应用较为广泛,疗效明显,备受医生们的好评。但是,有不少妇产科专家认为,孕期不宜使用该药。这是因为,在软膏中有聚乙二醇等成分,孕期使用以后,会被身体吸收且蓄积,时间长了,容易导致慢性中毒,引起一系列不良反应。

   第四,阿昔洛韦软膏。从药物作用上讲,阿昔洛韦软膏属于一种抗病毒外用药物。药理研究表明,抗病毒药物是一种抑制病毒:核糖核酸的复制,对人体细胞的核糖核酸聚合一酶也有抑制作用,从而影响人体核糖核酸的复制。

    第五,皮质醇类药。在临床应用方面,皮质醇类药物主要应用于皮肤科疾病较多。这类药物的最大特点是,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适合用于治疗麻疹、湿疹、药疹、接触性皮炎等皮肤病症。但是,有不少妇产科专家呼吁,孕妇不宜使用这类药物。这是因为,孕期妇女大面积使用,或长时间外用,有不同程度的毒性和副作用,可造成婴儿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能通过透皮吸收,小剂量分布到乳汁中。此外,这类药物,还可造成妇女闭经、月经紊乱等妇科疾病,欲生育妇女孕期不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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