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新婚夫妇一方或双方患肝炎,会由于相互的密切接触而互相传染。而且由于新婚生活兴奋紧张,休息比较差,常常是诱发肝炎或使肝炎加重的原因之一。一旦妊娠又会因胎儿在母体中的生长发育而加重母体肝脏的负担。特别是发生妊娠呕吐、先兆子痫时,更容易导致肝功能障碍而感染传染性肝炎。
肝炎造成孕妇流产、早产、死胎、死产的机会比较多,引起胎儿畸形的可能性也比较大,孕妇在孕期后两个月患肝炎者,其胎儿或新生儿肝炎感染率可达20-30%。乙型用肝炎抗原携带者分娩的婴儿,出生时呈澳抗阳性的占5-7%,这是由于病毒通过胎盘直接传播给胎儿造成的。
大量的临床研究证明,在传染性肝炎急性期或未痊愈时结婚,将会给后代、个人、家庭、社会都带来不幸。因此正在准备结婚的青年,应该到医院去做婚前咨询和检查。如果患有肝炎,特别是轻型无明显症状的无黄疸型肝炎和无症状的乙型肝炎抗原携带者,都应该及时进行隔离和治疗,痊愈后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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