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临床医学研究通过大量的事实证明,孕妇不宜服用下列几类可使胎儿致畸的西药:
第一,抗肿瘤药。如氮芥、环磷酰胺、氟脲嘧啶、氨甲蝶呤、去乙酸甲基秋水仙碱、6—巯基嘌呤等药物,孕妇服用以后,所产生的副作用较大,会致胎儿严重的颜面部、眼部及脑部畸形。在临床上,主要表现为:唇裂、脬裂、泌尿道畸形、脑积水及无脑儿等症状。
第二,激素类。如可的松、强的松、乙蔗酚、孕酮、丙酸睾丸酮、甲基睾丸素等药物,孕妇服用以后,所产生的副作用较大,可引起胎儿唇裂、腭裂、外生殖器畸形等。又如服用雄激素,也会产生一定的副作用,有可能使女胎男性化,雌激素有可能使男胎女性化等。再如孕激素、己烯雌酚等药物,所产生的副作用较大,可能使女婴迟发肿瘤等症状。
第三,抗甲状腺药。如丙硫氧嘧啶、他巴唑和甲亢平等药物,孕妇服用以后,所产生的副作用较大,容易导致胎儿流产、早产、胎儿甲状腺肿大,易发生无脑儿、脊椎裂等病症。
第四,抗生素类药。孕妇怀孕3个月至分娩期间,如果使用链霉素、卡那霉素、新霉素等耳毒性药物,所产生的副作用较大,可导致胎儿先天性耳聋和肾脏损害;孕期服用四环素等药物,也会产生一定的副作用,可导致胎儿骨骼发育畸形、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乳齿发黄,以及牙釉质发育不全,或出现死胎的现象。
第五,镇静药。孕妇如长期服用氯丙哮,所产生的副作用较大,可引起新生儿视网膜病变。怀孕初期,如服用眠尔通、安定和利眠宁,也会产生一定的副作用,均会引起新生儿先天性缺陷。再如孕妇服用苯巴比妥、水合氯醛等药物后,同样会产生一定的副作用,可引起胎儿肝脏损害。
第六,抗癫痫药。孕妇在怀孕前3个内月,如服用苯妥因钠,所产生的副作用较大,可能造成胎儿唇裂、腭裂、颅面畸形、先天性心脏病、智力低下等。在分娩前1个月,如服用苯妥因钠,也会产生一定的副作用,可能损伤胎儿的中枢神经系统,导致智能和行为上的障碍。
第七,抗糖尿病药。孕妇怀孕3个月,如服用甲苯磺丁脲、胰岛素等药物,所产生的副作用较大,可致胎儿唇裂、肢体骨骼畸形等。若长期应用降糖药,可使新生儿长期血糖过低等症状。
第八,利尿药。在分娩前1个月,如孕妇连续服用氯噻嗪或吩噻嗪类利尿药,所产生的副作用较大,会使腹内的胎儿体内含钠量大大地降低,往往会发生血小板减少、紫癜、出血、死胎或新生儿锥体外系反应。
第九,其他。一是抗过敏药,如扑尔敏、敏克静、安其敏、苯海拉明等;二是抗抑郁药,如丙咪嗪、苯丙胺等;三是抗疟药,如奎宁、氯奎、乙胺嘧啶等;四是维生素类,如部分脂溶性维生素A、维生素D等药物,孕妇服用以后,所产生的副作用较大,可能引起胎儿四肢畸形;有的可能导致新生儿腭裂与唇裂;有的还会造成先天性心脏疾患;有的会引起智力或行为上的障碍等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