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合同
时间:2008-12-26 18:57:02
广告宣传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传真:
甲方受 小区某号楼的产权人—— 公司的委托,对该楼进行管理,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进行管理的 小区某号楼的指定
位置进行公司广告宣传和举办产品销售活动[或写明具体的活动]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交纳租金的时间为:在本协议约定的活动开始日的前一天交纳完毕。
六、乙方的义务:
2、乙方必须遵守太阳园小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甲、乙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须向对方支付违
约金为: 元。
八、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
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 年月 日。本此活动结束时,乙方应将使用的场所和自己的物品,广告牌等清理干净,并将物品等带出 小区。乙方未进行清理的,由小区保洁公司清理,该清理费用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支付,保洁公司的清理费用为: 人民币。
十、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双方需协商的其他事项,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