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于一丁:关于作文(作文)

13岁于一丁:关于作文(作文)

13岁于一丁:关于作文(作文)

作者简介:
作者:于一丁  年龄:13岁
学校:辽宁省朝阳市第一中学七年一班
年级:初一


    所谓作文,其实不外乎两种。一种是好作文,一种是差作文。好作文借笔抒发自己的想法,在纸上言平日所不敢言。或讽,或赞,或褒,或贬, 总在自己之笔下。差作文则不然,胡说八道,废话连篇,没一句切入重点,写人就是品质高尚,写物就是精美绝伦,写事就要反省自己,写景便一个劲的赞美大自然。随手寻一本作文选,本欲体味文之精品,不曾想,文章体裁千篇一律,内容华而不实,读之令人作呕。再看当今学生,脑筋锁死,写出的作文还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题材。看见某件事为大众所恶,便以笔为戈,痛斥该事,再表明决心自己以后绝不做如此之人。又看见某件事为大众所喜,便大张旗鼓,赞美该事,再表明决心自己以后一定向某人学习。
 
    作文难,难的就是编。如果你有时间看现在的作文选,你会惊奇的发现原来捡到钱包的概率如此之高。每天有数以万计的钱包丢失。比如某天某人上街,在地上捡了个钱包,随后发扬拾金不昧的高尚品格,把钱包交到派出所,然后是失主风风火火的赶到,紧紧握住某人的手,说幸好钱包落到好人手里,要不自己这三年工算是白打了,某人就会说这是我应该做的。然后故事还没完,原来某人的老母亲得了癌症,正缺钱治疗,某人虽想拿钱包里的钱去给自己母亲治病但他良心过意不去。就把钱包上交了。接着故事就告一段落了,再赞扬赞扬某人的高尚品格就完成了一篇好作文,交给老师,老师批个优给予表扬。运气好的还可以发表到某家报纸,某专家看了这篇文章就拍案惊呼:此人乃天下奇才,吾等后继有人了!写完这段我的感觉是两个字――悲哀
 
    或许只有写光明面的作文才是好作文,这点我深信不疑。我在五年级以前的作文一直是灰色的,老师就说我思想不上进,所以从未得过良以上的评语,第一次因作文受夸奖是在五年级的一次作文比赛上。说起来惭愧,这是我五年级以前唯一没认真写的作文。参加的理由也荒谬之极。我是约好一个同学打球,结果他要参加这个比赛,我想想反正没事做索性也参加了。我当时压根不报什么得奖的希望,就是陪同学。考题是《令我受感动的一件事》,肉麻兮兮的,思索再三实在没什么受感动的,就把一个不知道在哪看到的同样是肉麻兮兮的故事扩写给交上去了。那个同学写的是父母冒雨把高烧的他送进医院这一件没法再肉麻的事。考试结果是在运动会上公布,我得了个一等奖,当时我蒙了,我瞎写的怎么就得奖了呢?我老师就让我代表本班别的同学领奖状去,原因是我不仅是一等奖,还是最高分。我领了奖状,回来后看到老师和别的班老师聊天,我老师就说这个学生啊,是我们班最上进的一个了,他以后肯定在文学方面有出息,别的老师就说那是那是。这以后,我就以文人自居。其实天知道我是什么文人。我写作文,就分两种,一是没什么思路,就先想好几个片段,再把片段连起来,结果整篇文章象散了架子。二是文思如泉涌,写起来笔就停不下来,写到后面忘了自己要写什么了,就跑到前面看,看完了回来又把后面想写的忘了,就随便找个结尾给结了。对于我的记性,我深感遗憾。
 
    那次比赛之后我参加了复赛,据说复赛我们全校只有不到十个人参加,要与其他学校角逐。要为本校争光,我对争光倒没什么兴趣,但参加复赛的好处令我马上坚定了参加复赛的信心。这次比赛是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回,因为好处是,可以不值日,可以不做作业,上课可以看作文辅导书。与我同参加比赛的本班还有两位女同学,她们倒还真是拼命,每天上学书包里装5-6本作文书,我的情况是:游戏玩的不亦乐乎,漫画看的不亦乐乎,睡觉睡的不亦乐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