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新lt;纲要gt;实施中教师的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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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新《纲要》实施中教师的创造性

21世纪是一个创新的世纪,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新一代是新世纪的需要,也是人类进步的需要。这就决定了教育需要“应用创造学原理、原则和方法进行创造教育,培养创造型人才”的创造型教师。德国著名心理学家戈特费里德・海纳特曾指出,“倘若把创造力作为教育的目标,那么实现的前提就是要有创造型的教师”。由此可见,教师的创造性直接影响社会人才结构的转变。

以往,教师在制定计划,开展教学活动时,教师虽然也强调幼儿的需要和实际,但主要是依据自己的假定和书本知识,比较容易脱离幼儿的现实生活。这样,教师在工作时基本上是仿造,而不是创造。《纲要》要求教师“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本《纲要》所提出的各领域目标为指导,结合本班幼儿的发展水平、经验和需要来确定”教育活动目标。教师应从上而下、从目标到幼儿转向由下而上、由幼儿到目标来制定计划,并灵活地加以实施。为此,教师必须全面把握幼儿教育的总目标,同时要保持对每个幼儿发展需要的敏感性,并作出适当的反应。在这个过程中,教师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套用,必须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与能力,深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