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纲要》的一些体会

学习新《纲要》的一些体会

学习新《纲要》的一些体会

  

最近教育部颁发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其中从多方面对幼儿教学提出了新的目标与要求,下面,我将从艺术教育的角度, 结合自己多年幼教工作中的切身体会,谈谈对新《纲要》的理解。

  一、创设均等的机会,促进幼儿不同层次的提高

  新《纲要》中指出"在艺术活动中面向全体幼儿,要针对他们的不同特点和需要,让每个幼儿都得到美的熏陶和培养"。这儿特别重视对人文的关怀,对幼儿的关注(所有的幼儿,而不是个别具有艺术才能和艺术天赋的幼儿),这也充分体现了当代的儿童观"给每个幼儿均等的机会,通过教育让每个幼儿都有不同层次的提高"。
在以往我们的幼儿教育中确实存在着许多有失公正的地方。老师们偏爱那些模仿力强,很会领悟教师意图的幼儿,把他们归为能力强的有才艺的一类。教师对他们另眼相看,指导得更为详尽,而一些所谓"能力差"的幼儿,老师总认为他们是很难"开窍"的,就听之任之,放手不管了。这样就造成"好得更好"、"差得更差",两个极端对幼儿的成长是极为不利的,也是值得我们反思的。

  策略:
  1、 教师要树立科学的儿童观,要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位幼儿,创设均等的机会,让每位幼儿都能得到艺术的熏陶和培养。
  2、 艺术活动中,教师既要面向全体,又要因材施教。组织活动要多样化,可采用全班指导、小组指导、个别指导和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