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爱是师德的最好体现

师爱是师德的最好体现

师爱是师德的最好体现

  

陶行知有一句著名的座右铭:“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如果缺乏无私奉献的精神,教育是无法成功的。教师是继承和发扬文化遗产的桥梁,是连接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工程师。

“育苗有志闲逸少,润物无声辛劳多”爱是教师最美丽的语言。要当好一名教师,就要爱岗敬业,热爱学生,爱得专心致志,爱得无私无畏!教师对学生的爱,就是“师爱”。在一定程度上,热爱学生就是热爱教育事业。但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让学生体会到教师的爱更困难。林崇德教授认为,“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因为教师对学生的爱“在性质上是一种只讲付出不记回报的、无私的、广泛的且没有血缘关系的爱,在原则上是一种严慈相济的爱。这种爱是神圣的。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教育实现了其根本的功能。因此,师爱就是师魂,是师德最好的体现。

师德主要从教师的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的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师德”,它是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但是教师的道德素质并不是指规范、准则本身,而是教师把这些规范、准则逐步内化,成为教师从事教育事业的准则。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父母的替身。师德才是教师的灵魂,是教师人格特征的直接体现。

任何一个民族群体都是由一个一个的个体所组成。每个个体的道德风貌反应出整个民族的发展水平。每个个体的许多道德习惯、道德品质都是从小形成,每一个人从儿童开始所形成的道德观念、行为习惯、世界观等